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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2/3)

直到第二个月初,阚海才有幸获得了一件民事纠纷的代理权,代理费是一千二百元,先七百元,另五百元代理费待官司打完时一次清。

缴的农税提留都不能时上缴了。与此同时,县里的各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也大幅度坡,有百分之八十已经停产或半停产,正待破产,与此相应的,当然是工人收的下降,导致城区的各行各业也不景气。因此,百姓袋里没钱,何来钱请律师打官司?另一方面,云江县的法制环境也很不乐观,这也是导致人们不愿钱请律师打官司的一个重要原因。往往,当事人即便是有充分的理由打官司,但是,如果在县里或市上乃至省上没有丁儿关系,或本钱不多,也是很难打赢官司的。要打赢一场官司,每位当事人必须付比法院所收诉讼费或律师代理费多得多的费用或代价,用于对各个法的法官或院领导行‘勾兑’,否则,即使你再有理,也难以在云江的法院打赢一审官司。如果你输了官司后要上诉,除非你备两个条件:要么,你的案百分之百是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要么,你在市法院乃至级法院或市里、省上有相当的关系。否则,中级法院二审时是很少改判一审判决结果的。同时,这里面也有上下级法院之间那‘剪不断、理还’的神秘关系。最后,如果你缺少上述条件,即便你耗尽财力力最终打赢了一场官司,你也只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而已。法院判决后,你还得面对案件的执行这一关,在这一关,如果你欠缺关系,你同样只不过是大价钱买一张判决书而已——法律的‘空支票’!

因此,时间一长,老百姓便不愿意钱打官司了——与其说是不愿,不如说是怕!往往,他们之间一旦发生纠纷,要么是私了;要么脆‘宁肯’受屈、不分黑白。即便是完全站得住脚的纠纷,当事人也要仔细权衡利弊,心计算最终到底能够挽回多大损失后,才会开始行动。与此相应的,如果是非得要请律师代理,那往往当事人首先考虑的并不是代理律师的法律知识平和辩论才,而是看他有无‘关系’——与法的法官的(包括一审、二审等)、或法院院长的;与县上或市上有关要害门的领导们之间的……否则,绝大多数当事人是不愿意请你代理人的。这原因很简单:老百姓都是完全的实用主义者,谁能帮他打赢官司,谁就是好律师,甚至,哪怕他本就不是律师!

一千二百元?所里的制度,自己且不是可以分到近五百元?比自己原来当公务员时一个月的工资还多!阚海异常兴奋,他觉得自己的路走对了——长此下去,自己且不是要找许多的钱?而且,又为老百姓伸张了正义,还有机会在这天堂里名呢,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事嘛,何乐而不为?

这是一件在阚海看来法律关系十分简单的民事纠纷案:委托阚海代理打官司的当事人是官司的被告方,名叫王,现年四十一岁,男,是县城西街一家取名为“哥商行”百货店的业主。而原告方则是两年前从湖北省宜昌市来云江摆摊小生意的一位无业游民,名叫邹一凡,男,现年三十三岁。邹一凡在云江县城有一位远亲,邹的这位远亲曾经跟王的关系好。邹一凡两年前来云江时,因无事可

阚海幽幽想起了几年前徐炳松跟他讲过的话来……唉,怎么才醒悟呢?这个弯路,绕得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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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云江县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第一个月里,阚海没有代理过一件案,仅仅为上门来咨询的当事人代书了十来份法律文书。每份收费五至十元,共计收费几十元。所里的分制度,他仅分得二、三十元的报酬——这便是他从事律师工作第一个月的全报酬,还不够他一个月每天吃一顿便餐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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