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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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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为她不能自控。她是个性格忧郁思想异端心理正常的女生,像海边的沙粒一样细腻像天空一样蔚蓝,她爱好文学,她的写作手法清淡却带有若隐若隐现的野性,她的语言就是在影射这些横祸与惊喜。我们相见恨晚相亲相爱,我巧妙地把她比喻成洁白的饺子皮而我则是鲜红的豆沙馅,我们总是在处理一大堆诸如和朋友吃饭抄高数作业打扫卫生逛街买衣服喝完玉米粥之后不约而同地见面,我们的交流很心灵,从不把身边的朋友介绍对方,我们拥有对方的思想和语言已经足够。现在已经十点我们坐在五舍的楼顶的围栏上,旁边有一丛一丛俗气的花草。

〃康;认识你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也有同感,这是什么的征兆吗?〃我前后晃动我的双脚,我穿了一双俏皮的hello

kitty的拖鞋。

〃本质上说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你的生活作风会让很多人接受不了,譬如说下雨时不打伞在木兰路上等人,出入各式各样彩色的party和聚会,在感情上玩世不恭和手腕上来历不明的豹纹皮绳,你有一群让人觉得神秘不可接近的朋友如拉酷酷,如外语系神出鬼没的丁丁,还有你那部可爱又不可告人的未完成的小说,都充满了春天末尾时的气息,不过这样我们能更具互补性,你永远做一个新新人类的先锋小孩,我永远做一个和你相反的边缘小女人,我们之间的亲密无间便更具生命力。〃她故作认真状,我吐吐舌头表示对她的理解。可是我已经对她的语言和音色有了依赖性,她的纯真她的仔细她对爱情深刻的富于想象的看法让我折服。她还告诉我她喜欢〃陌上花开〃的故事,我问她什么是〃陌上花开〃呢?她说:在五代时,钱王娶了一个民间女子为妃,深爱她,有一天这名女子回家探亲,到了回宫时间,阡陌上的花都开了,妃子看着美丽的家园舍不得离开,宽容的钱王便说:〃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我终于明白胡同为什么会曾经迷恋泡泡,这个让人费解的小女人,总能够在一瞬间进入我们的心灵。我和胡同总是无法做到深入彼此大脑的程度,虽然他算是我一个比较重要的朋友,他把我所有的表情、口头禅、一连串的观点和想法归结于我的淘气和年幼无知,而他认为他的为人逻辑均合乎常理:勤奋好学,对前途充满希望,以后肯定是做大事的人,包括他曾喜欢泡泡而不敢讲,明明和阿布约会却不愿承认。可是泡泡不同,她尊重我的看法也不盲从我的立场,她就像我的影子我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我们一起吃消夜的时候,胡同是不喝酒的,但我并不反感喝酒,这可能是当年周小馒在我身上的遗毒,喝啊喝,眼前的泡泡在微笑,她越来越遥远模糊,梦幻般的酒精让我在恍惚之中回到那些日子,一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就像由百日草、梧桐树、红砖房、漫天转动的小纸条组成的童话故事。

早上胡同走时使劲拧了我的脸,我睁开眼看了一下闹钟已经七点四十,室友们容光焕发准备完毕,聂亚手舞足蹈地跳过来掀开我的被子大叫哇我看清了康的内裤是白色的,然后马上往外跑。我起身抓起一个空矿泉水瓶向他砸去,他闪得快,却砸到正在镜子前摆造型的罗勇。罗勇装生气跑过来要扒我的裤子,我一阵狂叫啊啊啊饶了我吧让我起来不然会迟到的。洗漱好。整理好衣服。抱着书出门。在商店买了一瓶牛奶和一块肉松面包。

我气喘吁吁地从教室后面猫着腰走进来,瞪了聂亚一眼再用讨好的表情对着罗勇。今天上专业课先秦文学,前排的座位都被六点以前起床的苦读的同学占了,我捡了最后一排坐下,开始吃早饭。胡同继续昨晚的好梦,张国斌和聂亚下五子棋,狗狗给小乔梳辫子,阿布手里拿了一本漫画《天是红河岸》,我看见她腿上还搁了很多。泡泡在摆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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