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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3/3)

,我和朋友们永不分离,拉酷酷说的话我很相信。拉酷酷说这话谁都会讲,只要你闭上睛想想。这样的大学生活,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发叹,而这样的叹很有可能会升华成真理。时刻拥有真理的生活真可

我于是闭着睛想:清早起床要喝东宝,锻炼真真好;然后我像异兽行匆匆,以寻找猎为目的,穿过一条沥青街,和一排兔笼似的小卖,突然有一幢像井般邃像湖般透明的建筑现。天啊,我又来了这里。ok,我现在稳当地站在一家叫作〃木吧〃的咖啡馆门并若无其事地环顾四周:〃木吧〃的老板想必也是个有品味的人,大门是用糙的原木钉成,上还有个红的荷兰式木风车,风一就转起来,我便开始数一二三四五六,数到二十的时候它停了。有意思的是还有一扇绿的玻璃窗,用荧光粉涂抹歪歪斜斜的汉字,比如说:祖母快跑,这里的火山爆发啦。

在诡异又昧的玻璃上,我能看见自己的样:整齐的西瓜,白t恤,灰,黑白相间的帆布鞋,还背着酷狗牌的红书包。这彩搭很奇怪,其实我天生对到会生理上的反应,绿使我安静灰使我哀伤棕使我焦虑黑使我糊涂白使我像喝了大杯自来一样透心凉又透心凉。我常常因为自己绝妙的彩搭而暗自惊喜,小时候因为有天我无意地画了红的天空和黑的云彩,爸爸妈妈就请了一个刚刚师范毕业的〃氓〃

教我画画。那个人油粉面,有狐臭,喜骂人和挖鼻屎,他常常骂我是猪,有时候还会揣我的肚,还有次因为和女朋友吵架而打破了我的,然后我跟妈妈讲是自己摔的。这严重地滋生了我的自卑情绪,从此开始了我怀疑自己怀疑一切的悲惨生活,怀疑的程度到了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手指的个数,不敢相信吞。一直到现在,当我在喧闹的堂打饭的时候,在寂寞的房洗衣服的时候,当我在园偷的时候,我还能觉到他森森的睛在死死地盯着我,令我逃不开躲不了。直到小学三年级,爸爸妈妈发现我除了画了一幅叫作《会舞的》的蜡笔画以外在术上没有丝毫步,这才打消了他们想培养一个艺术家的念,于是辞退了老师,从那以后我才敢于面对自己与周边

的环境,我终于从术老师的影中看到了光明。

我之所以会从术改成好写作,首先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项很尚的活动,我刚刚有当作家的打算时就上了写作,我觉得它是我的神振奋剂(千禧年能一本小说是我的短期目标,成为有超现实风格的新锐画家、先锋小说家、另类诗人是我的长期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持续写作情的本原因)。还因为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一栋学生公寓里,一个女生凌晨三起来上厕所,当时窗外风雨大作,在厕所门看见一名墨镜穿长风衣的男人在拖地,她想这么晚怎么会有人在拖地,想啊想还是回寝室睡觉了。但是第二天,公寓里人心惶惶,大家告诉她前一天晚上了命案,一个女生被杀了,她推算了一下发现与她上厕所的时间相吻合,她仔细想,啊,原来那个拖把其实就是被杀的女生的尸!我看完后不敢晚上起来上厕所,甚至不敢看拖把,还连续了几天噩梦,我因此相信文字有无可替代的视觉冲击力,它能让人生病甚至着,把它当作一个好实在是面又风光。

拉酷酷也是中文系的,他说他要一本诗集,封面一定会全是河的大与梅鹿的睛,而且他说他以后肯定会名,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为了早一,他搬寝室,和外语系的丁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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