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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3/3)

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情,难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神。

最后她关上门走了,我也关上门走了,我们像千千万万的城市人一样关上了自己的门。

那件黑的大衣仍然摆在橱窗里,不知将会穿在哪个女人的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远挂在她的衣柜里。扔了可惜,价格不菲。

情远比一件大衣廉价,扔起来轻松得多。

最后,我还是叫火来给我买下了,他钱很大方,我不知他是不是个有钱人。

11月11日

节。

我们门全是光,中午七条光举杯庆祝!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一群从四面八方飘过来的异乡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里打发寂寞的无聊人,一群得不到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怜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着上天赐他一个老婆。

一脸媚笑。

火找我,说庆祝光节。

我不知他是不是真的光,也许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火去郊区看了一晚星星。

听起来似乎很浪漫,不过他看星星不是为我,我也不是为他,他是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为自己,我希望有什么东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经。

夜晚很冷,我们坐在车里看,他拥抱我的躯,臆想晶晶的灵魂。然后我们在车上,他叫我晶晶。

他说起晶晶,晶晶是他15岁的初恋,是他永恒的

15岁就调戏小女生,真是调情手。

他说他是个孤儿,可能是偷男女抛弃的私生,他从来不知他的父母长什么样。15岁坐煤车到北京来讨生活,无分文,举目无亲,浪街。一次偶然在一个胡同里撞见一伙小氓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他和他们打了起来,被那伙人扎了几刀,不过那伙人放过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给他钱租了间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园明晚睡路边了。晶晶还给他买吃的,买衣服,后来他喜上了晶晶,尽他当时并不知那是,然而晚上睡在的地下室里总是梦到她。晶晶的父母虽然激他救了女儿,但不喜女儿和他这个浪汉往。他从地下室搬走了,再后来摸打爬成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浪汉,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换了主人,那家人告诉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国了。他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辛苦打拼都是为了一个人,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他着晶晶,而且非常,直到现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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