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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不可违……
五十七
那年
秋,我一边写论文,竟然一边碰到我的第二个“机会”:认识了某人。
我说不上他能不能被称之:我的“前男友”。他住得离我太远,飞机直飞都要四个
多小时。他年龄比我大长得也不帅,但我喜
他电话里亲切自然的声音,以及表现
来的温和敦厚
格。事情来得突然,并迅猛发展,很快的已经到了我们一天没有
听到对方的声音就空落落的程度,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找到“良方”了。
我告诉他我可以去见他,他说还是他长周末时来看我,因为他还没来过纽约。
我在考虑我和“男友”在哪里谈情说
。现在搬家已经来不及,而且仅仅为此搬家
也太荒谬了,所以我决定请
晓翔那个周末住他老婆那里,我相信这个不难。
我撒谎告诉翔
我有个同学要来。为什么撒谎,我不想解释,也
本解释不清,
因为我就是愿意也只能选择撒谎。心理学上讲,撒谎是人类一
自我保护的本能反
应。可和翔
到这个份儿上我自己还有什么需要保护的?如果我说我想保护翔
不
受伤害,听起来就跟吃了死苍蝇那么恶心。
“你
脆成立个x大校友纽约接待站算了。”翔
在跟我逗。
我尴尬一笑,什么都不敢说。
我在机场看见“男友”时,心里有没有小鹿
撞的
觉呢?还是有的。可在见
到他真人之前,我心里是大象
撞,心脏扑腾扑腾地快从嗓
里蹦
来了。面对面,
远没有我们电话里聊得起劲,两人都闷着,对于我,不但没闷
积存已久的激情,
反而越来越平静。
当天晚上我们就锻炼了。不错,真是很不错。第二天我陪他逛纽约,渐渐
觉
比昨天
之后还好,比机场初会更是好很多。如果他在纽约就“完
”了,我们
一起租个房
,能住一个月住一个月,能住一年住一年,能住一辈
就住一辈
,
全看我们的缘分和造化吧。然而现实是没有“如果”,那也没什么,只要两个人有
往一起凑合的决心就行。
晚上吃过饭回家后,他翻看我这一年里攒的“
神
粮”。节目才刚刚开始,
他就缠上我,我当然不客气,也缠上他,我们享受快乐。客厅里电视上播放火
的
场面,我们将当年我和翔
拣来的床搞得快全线崩溃。
他突然示意我停下来,说:好象外面有人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