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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3/3)

加脱离群众,正是这孤芳自赏的病促使他向往并投到国境外面的革命洪中。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圆,尤其是金三角的月亮。他不仅没有找到理想中的革命队伍,反而变成一个可耻的偷渡犯,关押在缅甸牢房里。后来事情的发展继续走向愿望的反面,他不得不堕落到与国民党残军和走私帮为伍的地步。关键在于,在这个硝烟弥漫的金三角,他像只老鼠一样渺小和不由己,他一旦离开这支说汉话的军队,立刻就会被不知什么人逮了去,关在牢里或者当场打死,比之猪狗命运还不如,所以他在保全生命和拯救灵魂的两难选择中放弃后者。

郜连胜像个悬浮在半空中的人,他当上国民党护商队员是于迫不得已,因为他无路可走,不得不屈服于命运安排。但是他又不肯甘心堕落,因此他的神常常要起来造反,反抗前的一切,这就使他格分裂行动反常。在外人看来,他的行为举止常常是古怪和难以理解的:心气傲,却神萎靡;嫉恶如仇,却难以亲近;与世俗享乐为敌,拒绝嫖娼,不鸦片,所以只好落得离群索居落落寡的下场。

一次护商途中,他亲看见刘黑和于小兵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藏在驮下面,他向黄队长揭发了这件事。但是黄队长似乎不大相信,并不积极主动去捉拿赃,待到过几天磨磨蹭蹭去指认,赃早已经不见了,长官为此赏了他一顿耳光,并罚他扛了三天重机枪脚架。

长官的耳光并没有把郜连胜打清醒,北京知青是个持真理的人,他决不肯轻易服输,何况他认为自己决没有错。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人格,他更加认真地监视刘黑,决心抓住他们的罪证。这时刘黑已经拉拢队里所有知青为同伙,他们在郜连胜挨打的时候都很幸灾乐祸,没有一个人站来为他说情。也就是说,郜连胜已经被自己的知青战友和同龄人孤立起来了,成为大家的敌人。回程途中,夜里发生一起弹走火事件,有人不当心拉枪栓走火,将一串弹不偏不歪地打在郜连胜睡觉的帐篷里,只因当时他碰巧蹲在外面解手,才得以幸免变成一模糊的尸

走火事件之后,郜连胜魂飞魄散,自知无路可走,就想法调离护商队。正好学校来人在知青中选先生,郜连胜写得一手相当不错的笔字,并且对繁汉字也不陌生(金三角使用繁汉字),就被选来到总所在地斯乐兴华学校教书。

这时候他碰见昆明女知青姜小玲。

他们原本在腊戌拘留所同过患难,彼此见过面,姜小玲是因一念之差境的。她与一队的女知青搞不好关系,大家就异同声诬陷她偷了五斤粮票,为了该死的五斤粮票,她一怒之下就了国境,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的念是多么幼稚,多么荒唐可笑,问题是当时的女知青姜小玲只有十六岁,以我们今天的宪法解释属于未成年人,尚不备自主能力,正是幼稚和容易犯错误的年龄,所以后来事实证明,她还要为自己的年轻幼稚付沉重代价。

在金三角,汉族女人是希罕,来自国内的汉族姑娘更是稀少,而念过书有文化的女学生就是宝中之宝,所以姜小玲被安排在军队医护所护士,价百倍,可以肯定没有人再为几斤可怜的粮票诬陷和折磨她。在腊戌拘留所,姜小玲长得又黑又瘦,平板,像个没有发育的初中生,郜连胜本没有把这个黄放在里,所以当他在斯乐见到护士小姜小玲时,竟一时没有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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