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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3/3)

,我嫌蓝衣服不好,可穿黑的焉;我嫌屋太小,可住大一的焉;我嫌胖胖的小不好,可追瘦瘦的焉;我嫌坐公共汽车太挤,可改坐三车焉——可是只有一件不能选择,那就是自己的生父母。有谁先在空中观光一番,调查了父母的世前途,品格财富,才投胎的耶?如果连父母也可选,恐怕国总统肯尼迪夫人累都要累死,至少生下十万八万。若柏杨先生府上,家徒四,那些小灵恐怕都会望望然而去之,还打算有儿孙乎?

父母既是不能选择的,如果父母是中国人,那他就铁定地非当中国人不可,再踢腾咆哮,只能献丑,对事实不能有所改变。我们常看到报上有“脱离父关系”的广告,那才叫奇文共赏,天下啥关系都可以脱离,只有父关系如狗膏药,是揭不下来。一○年代初,有一位满族的什么“格格”(郡主,她在外洋自她是公主),发誓非洋人不嫁。那时国还不吃香,乃嫁了一个英国伯爵,总算打上了如意算盘,可是无论她长得多么漂亮,无论她的英语多么利。英国上社会的大门对她始终是关着的。犹如我们的朋友中,忽然有一位太太是非洲窝其族的酋长之女,目睢睢而牙峄峄,过年过节吃饺或是举行家聚会,能请她乎?盖总觉得有距离,多少有别扭,不愿因为她一人而使大家均不也。在该“格格”想,丈夫的国籍乃妻的国籍,俺这一番成了洋婆矣,却不知一旦到了那地步,她的中国国籍反而更为明显,人人都要挑明她是“中国人”,真是用铁钳鼻,都木法度。

法律上的国籍,可以很容易地去掉,大爷大只要在国国土上生了一个娃,便可成为国公民,但血统上的国籍,尤其肤有别,便是再大的英雄,再厉害的学问,都束手无策。前些时接到一位人国籍的朋友寄来全家福照片,一大群小孩,和台北街的娃儿一模一样,他就是连姓都改成“肯尼迪”,人家照样也要说他是中国人,你说痛哉不痛哉?杨女士那位同学,幸亏她还在中国,如果她已到了外洋,而再以中国人为辱,你想她还能愉快地活下去哉?以己之心,度之人意,可知其梗概矣,一个刚果籍太太如果痛诋她的祖国,并以当刚果人为羞耻,我们对她还看得起耶?

至于说到对赞日本的人,多有责备,而对国人搞,却没有一个敢作声,其实固没啥可稀奇的这一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文,吃谁的饭自然就得听谁的吆喝。三十年风东西转,鸦片战争后,英夷最为当行;甲午之战后,日夷也上一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夷代之笼。大官之辈整天看人家的颜,几乎成了习惯。如今既是国人的天下,只要和援沾上亲,不贵焉就富焉,纵是天大的傻,都不肯得罪衣父母。前几年教育一再通令各学堂不准讲日语,而且还派督学之类的官去查,我当时便开腔曰:“因何不准说日语乎?”答曰:“因日语是外国语。”我曰:“然则英语也是外国语,为啥可以说?”该官语。呜呼,我们自认为是一个讲中庸之的民族,结果有的见了东洋人发麻焉,有的见了西洋人发麻焉,各走极端。中国到这地步,能怪谁哉?

杨女士的信很长,我们讨论到这里为止,敝大作版后,当奉上一册请教,多寄的五元六角,不再小家气退还矣。谨谢,谨谢。

一切为

即令老老太婆凭其人生经验,没有看走了,也不见得一定有了不起的价值。有些受过等教育的老老太婆,地比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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