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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3/3)

老妻捉将过去,修理一番,说不定我们还要承认谎报窃案,就不够聪明矣。

史书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汉王朝陈实先生,有一天,贼先生责临其家,爬到梁上,等机会下手,被他发现,就把全家大小集合在大厅之中,致训词曰:“当一个人不可以不自己努力,一个坏,不一定本就恶,不过一旦养成了习惯,便不得不沦落,像这位梁上君是也。”史书上说,那位贼先生听了之后,大吃一惊,赶忙爬将下来,叩请罪。呜呼,这办法讲起来很惬意,可是未免有古老,如果换在台湾,恐怕问题重重。陈实先生幸亏有一大家人,而且都属年轻力壮之辈,黑压压站满了一屋,贼先生自然甘拜下风。如果换了柏府,家里不过三个老家伙,阿桑已老,孙女儿还小,贼先生不见得有雅量诚惶诚恐听我的也。我第一次被盗时,对贼先生的恭敬,真是无以复加,可是他该不买账还是不买账,仅只称他为粱上君,了不了事。

但从这个故事可以看一个分野,古之贼先生与今之贼先生大大不同,大陆上的贼先生与台湾岛的贼先生也大大不同。夫窃贼与盗最大的区别,在于窃贼先生采取的是和平手段,而盗先生采取的是暴烈手段。这区别非常重要,有应用力学作为据焉。英国警察上向不佩武,表面看起来那岂不要吃了亏哉,可是实际不但不吃亏,反而使警察的伤亡人数大大地减少。盖贼盗朋友知,捉拿他的那些家伙手中无枪,溜走的机会较多,即令被到墙角,也无生命危险,不必应战也。同样理。一个货真价实的贼先生,第一要义也是不带武,不要说不带枪械、连铁、铁锤之类的东西都不带,因为不带,在急时便只会想到逃跑,而不会想到抵抗。偷东西有啥了不起,多挨一顿揍,坐几个月牢,来后又是一条好汉。如果上有玩艺,一时忍耐不住,把对方打死打伤,自己偷东西本来为了要活下去,到后来反而活不下去矣。

台湾的贼先生多半上带着家伙,这是光法,不是圣人法,为聪明之士所不取。据调查国黑社会的一本书上说,血气方刚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制度,上层建筑是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没啥脑的朋友,最喜和警察枪战。有两辆汽车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警笛大作,弹如雨下,小伙好不威风,结果打死了警察或打死了路人,真面目被认来,不到几个月就被官府捉住吊死。逞一时之快,而遗祸终。年老的朋友和有脑的朋友,他们取胜不是靠枪战,而是靠智慧,靠律师,三作牌打到我脸上我都不还手,就是从袋里搜十公斤海洛因我也不动怒,咱们“关二爷上观秋——走着瞧”,只要有律师老爷在翻云覆雨,就有转危为安的可能

台湾的贼先生带家伙,实在是没有经过名人指教之故,看情形有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的必要。柏杨先生曾因办“官崽大学堂”,桃李满天下,而名震国际,如今再办一个“贼崽大学堂”,真是风化雨,有教无类矣。悲夫,台北县安坑乡那位张克明先生,他真是生不逢时,如果他早一天拜读柏杨先生的言论,在偷言偷,在窃言窃,绝不致到现在这绳捆索绑到公堂的下场也。

四不偷

要说张克明先生的恶重大,似乎也不见得,我以为他主要的错误是没有把“偷窃”和“盗”的定义清楚。当贼的第一要义是逃跑,而不是抵抗,着大肚的女主人发现了声大叫,只有狂奔的份儿,岂能把她杀死乎哉?偷窃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和平的方式下,神不知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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