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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2/3)

一开始我是以六本木的迪斯可女郎以及在涉谷没只想展示自己的,但其实有土气的女郎为范本。像在新宿区公所大街上的阻街女郎般男人,然后像哈姆斯特丹的橱窗女郎般地引诱他们,我无意识地对觉得不错的男人行目送秋波的捕获作业,而对比自己好的女人则以威吓的方式赶走她们。这样的我,每天快乐的不得了,连不安都忘记了。

级车所引,于是就自作主张地决定了今天的对象。但在那一瞬间从车上下来的,是一个看不年龄、觉怪里怪气的男人。

听到汽车的喇叭声,我们回一看,看到的是一台敞篷宾士。

比160公分的我还矮,穿著不合的灰双排扣西装,脖上打著橘的华丽领带,手上载著亮晶晶的纯金劳力士手表,脚上黑winkchip的得发亮。他从粉红的衬衫中伸像鸟一般死气沉沉的还十分猥琐,脸的正中央突起了如钩一般的鹰钩鼻。

“叭叭”“

“利用他一下吧!”

“不去!”

“呐,要不要去喝杯茶?”

我以游广泛以及和许多男发生关系而到自豪。

我对朋友使了个,两人便上车和那个男人朝著银座的东急大饭店而去。我们和这个男人在饭店的候客餐厅吃饭,并没有特别聊什么,只是一边听著那男人得意地说他自己的事,并对他津津有味的询问加以回答而已。真的只是吃饭而已。

那一天就同如往常一样从迪斯可回来的清晨,我为了找男人而和朋友在涉谷的中央街及公园街闲逛。

我们两个人要求他送我们到我们家附近,而就在车开走之后,我们就一边尽情地嘲笑这个请我们吃饭的男人,一边和要坐车去上班的人们朝反方向往家中走去。穿华丽的打扮但脸上的却早已脱落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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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我们之间行著“车僮”和“饭僮”这样的话,如果是朋友正在追的就不算。

只是这样就够引人侧目了,更何况他还将染成茶的长发用橡绑在脑后,穿上西装后更像是支骨瘦如柴的鸟,也可以说觉上就像“奥兹法使”中贪吃的法使变装成人不像人的样

,里面是豹纹的衬衣,脚上穿的是后跟都快被磨光的白或黑跟鞋,当然度还是在7公分以上,发则是用双氧,然后的发型,这就是我最佳的战斗状态。香奈儿或古奇这些名牌我都不知,只是照著看到的服饰穿著类似的样上街。

“哇!好帅啊!今天就决定跟他走了。”

在银座的饭店用餐,还有宾士,加上用著劳力士的手拿金卡结帐,对16岁的我来说,那是让人非常目眩神迷的行为。年轻又有钱,虽然丑了一,不过想想还是可以用,于是就问了他的电话号码后回家。

而指那会开车来接送的男人(车僮)和有一钱会请吃饭的男人(饭僮),还有会依你的请求送你礼的男人(贡君)。撇去外表不谈,忠诚又听话,能有这样的男人养是件非常得意的事。

那个男人虽然开外国车看起来很有钱,但我们还是没有那个勇气和他过夜,可是肚又饿,没有通工上也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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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别人在背后对我指指,但因为快乐所以也不在乎。什么要好好惜自己的啦,对亲人的歉意啦,对男朋友的内疚什么的,这些值得嘉许的德观都已经失去,对那些还在参加友派对的家伙,和都快30岁了却还自叹没有姻缘的老大嗤之以鼻。每天我都以日渐增多的男人电话号码而自傲,就这样地反覆过著看似快乐却天真得可以的日

我和朋友很乾脆地拒绝了。

他带著很诡异的笑容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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