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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得跟个好斗的公
式的,脸红脖
,似乎真理就在她手中。小玉特看不起我这
派,说我虽然是个学法律的,吊儿郎当,心中却在
着亵渎法律的神圣和权威的事。有时把我说恼了,我就将她辩得
无完肤、目瞪
呆。我辩论时,不喜
修正式,要辩,咱就全盘驳倒,重建我自己的观
,个
十足,
哄哄。
工作后,小玉代理不少案
。我跟她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向我请教可以,但不辩刑事案
,因为刑事案,血淋淋的现实,容易让我发疯,恨不得立即将被告拉
去枪毙,丧失辩论的基础。除此外,民事、商事、行政、合同、经济等案
,无所不包,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尤其喜
辩论合同案例。
从大学被小玉
上辩论时起,我有一个特
,就是辩论时从不查法律相关条文,让小玉对我很pf。
其实,小玉学法律条文有
教条,我说她只能去成文法(大陆法系)国家
法律工作者。
因为很多法律条文看似公正和正义,其实都是原则
规定,在
适用中,案例又很
复杂,很难说真理在谁手中。
以今天这个立法听证会来说,政府制定这个规范
文件,第一条必须有立法依据,要不然,师
无名。而且在听证要
的第一条,也是说这个办法有没有必要实行。
这个听证要
对我很实用,很符合小玉给我培养起来的辩论特
。我今天以发言首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即直接反对,全盘否定。
辩论的伎俩也不外乎与小玉的辩论那几招,万变不离其宗。我说了三
,招招见血:
第一
,驳它的法理依据。制定《办法》的依据是国务院刚制定的《
业
理条例》和建设
的有关规定。我用《宪法》、《民法通则》予以驳斥。
照小法服从###、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它必死无疑。
第二
,驳它立法权限。也叫以
之矛攻
之盾。同样引用《
业条例》指
立法解释在省里还没有细则的情况,地市一级政府先予
台解释有
为时过早。
第三
,全面打击,抨击政府职能错位,也叫锦上添
。说政府应该
他应该
的事,能
由市场解决的应该
决
由市场。
我刚说完第一条,就赢得一片喝彩和掌声。发完言,我气宇轩昂地走
会议室。有位业主代表还追
来问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婉言谢绝。小玉常常说我没有法律正义,我却常常用更
一级的法律正义将她驳倒。还说我这几年经商,掉
钱
,全
沾满铜臭,有辱师门。还是陈
将我看得透彻,我心里其实没有什么狗
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低级的法律公义往往会被更
一级的法律公义掩埋。但是,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不但在网上
到了,而且今天我在现实生活中活生生地演绎了一把。可是小玉不知
。我向上帝祈求,希望小玉能
觉到我今天的所作所为,我没有丢弃我与她的共同信仰。我对这
应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