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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律相邻权被侵犯,手段却是非法律的,纠集一帮人阻挠施工。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民事法律纠纷,但从实质上是,这是一起外来移民与原住民的利益冲突,假以“社会公义”的名义
现。
小玉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解决纠纷及争端的利
,而我则反驳她:在中国,法律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就象我们向那个市直中学要钱,通过夏一松也不愿打官司一样。
其实,我在辩解的同时,我的内心很难受:谁不知
法律的神圣和权威?谁不知
达
克利斯之剑的正义光辉?然而,生活就是生活,如果社会上的一切事情动辄要以法律来决个胜负,我们泱泱大国的人情味颜面何存?
我和小玉都是学法律的,心中都有一样的正义。毕业之后,经过现实的洗礼,我不知
自己为什么会
现与小玉截然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是我适应了这个社会,“飘落风尘碾作泥”?还是小玉被社会淘汰?
一系列的现实终于让小玉在新华街居民集
状告市政府
制拆迁案败诉之后,
走北京,
而远走
国。我不知
这是生活的必然,还是偶然?
6年象牙塔培养
来的共同的
神追求,却在2年的现实生活中上演“
铁卢”,不知
是不是上帝在嘲笑那些
神信仰者?我在毕业之初就对这
隔阂有隐约
觉,却没想到它来得如此之快、之迅疾。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有预谋地向小玉
输我的生活观,经常向她讲一些商场利益博弈,这些争端往往都不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并不是我们心中没有法律,而是很多人在争端面前首先想到的都不是法律;并不是法律的神圣和权威遭到削弱,而是人们都想通过更经济的方式获得最圆满的解决;并不是。。。。。。
然而,我和小玉还是渐行渐远。
有一天,我在想,如果小玉不
国,我们不分居,我是不是就不会被
上绿帽?回首
边,貌合神离的夫妻大有人在。
生活中没有假设,我和小玉也不可能重
再来。
第二卷27
我这一生发过两次誓,打过两次架,除了这次,另外一次是在
二下学期,为了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