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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3/3)

是法律相邻权被侵犯,手段却是非法律的,纠集一帮人阻挠施工。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民事法律纠纷,但从实质上是,这是一起外来移民与原住民的利益冲突,假以“社会公义”的名义现。

小玉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解决纠纷及争端的利,而我则反驳她:在中国,法律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就象我们向那个市直中学要钱,通过夏一松也不愿打官司一样。

其实,我在辩解的同时,我的内心很难受:谁不知法律的神圣和权威?谁不知克利斯之剑的正义光辉?然而,生活就是生活,如果社会上的一切事情动辄要以法律来决个胜负,我们泱泱大国的人情味颜面何存?

我和小玉都是学法律的,心中都有一样的正义。毕业之后,经过现实的洗礼,我不知自己为什么会现与小玉截然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是我适应了这个社会,“飘落风尘碾作泥”?还是小玉被社会淘汰?

一系列的现实终于让小玉在新华街居民集状告市政府制拆迁案败诉之后,走北京,而远走国。我不知这是生活的必然,还是偶然?

6年象牙塔培养来的共同的神追求,却在2年的现实生活中上演“铁卢”,不知是不是上帝在嘲笑那些神信仰者?我在毕业之初就对这隔阂有隐约觉,却没想到它来得如此之快、之迅疾。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有预谋地向小玉输我的生活观,经常向她讲一些商场利益博弈,这些争端往往都不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并不是我们心中没有法律,而是很多人在争端面前首先想到的都不是法律;并不是法律的神圣和权威遭到削弱,而是人们都想通过更经济的方式获得最圆满的解决;并不是。。。。。。

然而,我和小玉还是渐行渐远。

有一天,我在想,如果小玉不国,我们不分居,我是不是就不会被上绿帽?回首边,貌合神离的夫妻大有人在。

生活中没有假设,我和小玉也不可能重再来。

第二卷27

我这一生发过两次誓,打过两次架,除了这次,另外一次是在二下学期,为了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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