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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您诚挚的莫舍?约哈南”,一个对他来说毫无意义的名字。
这是1969年5月初。这年阿弗纳二十二岁,身体健康。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刚刚从精锐部队服役归来。他跟其他人一样,参加过“六日战争”,在预备队中任上尉——在特种部队里服役过的人都是上尉。
“好极了。”他一边上楼洗澡,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这两样东西——在大中午洗澡,用英语说“好极了”——代表了阿弗纳的本质。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两样更接近他的本质了。部队里有几个人会用一只橘黄色板条箱、几根绳子和一只破水桶做一个移动的澡堂?又有几个人会在其他人的狂笑声中把它用带子捆在坦克上,在沙漠里演习时随时带在身旁?除了澡堂之外,还有一只板条箱,中间切开一个方方正正的洞,这就是内盖夫沙漠上的一个自制的临时厕所。对阿弗纳来说,他不愿意像个猴子一样,蜷缩在沙漠里,让屎壳郎在背上爬来爬去。
并不是这种整洁有什么了不起,而是他碰巧是个爱整洁的人,他并不以此为耻。如果在整个以色列军队中,他是惟一一位在复员时把餐具像四年前发给他的时候那样一尘不染地交回去的,那又怎么样?
毫无疑问,这有点夸张。但即使是夸张,也代表了阿弗纳的本质。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截止到现在为止,阿弗纳还没去过美国。但他的母亲总是说他小时候开口说的第一个字——那是1947年,以色列建国的前一年——不是“妈妈”或者“爸爸”,而是“美国”。这或许有些杜撰的性质,但听起来合情合理,当然听起来也像“阿弗纳”的发音,“阿弗纳”的发音跟“美国”这个词的发音相似。他长大以后,沿着雷霍沃特空旷干裂的大街,赶着看下午场的电影时,美国就成了他全部的精神生活,成为他的梦想。什么拉娜?特纳,什么约翰?韦恩,什么丽塔?黑沃斯,都是他梦想中的人物。
正是从这些电影中,阿弗纳学会了第一批英语单词——或者更确切地说,美语——像许多以色列人一样,这是一种他自己的语言,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一直使用的语言,尽管并不十分精确。电影中的美语跟学校里学的英语不一样,是你可以品尝和触摸的东西。你可以将它变成你自己的东西,从而把自己变成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好了,先生,这就是美国联邦调查局。
阿弗纳现在再也不可能过多地考虑这些事情了,一个年轻人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时,谁会浪费时间去操心孩提时代的梦想呢?现在他离开了部队。当时他们请他留下来,求他留下来,哄他留下来。但是他不留。四年已经够了。但是,现在呢?是要这个活还是要玛丽?肖莎娜还是去上大学?
阿弗纳洗完澡出来,身上凉爽干净,皮肤黝黑,他朝镜子里瞥了一眼,然后用毛巾把自己裹起来。他长得像他父亲——虽然并不是一模一样。父亲的块头比他的大,头发颜色也比他的深,尽管父亲的经历彻底改变了他,而且使他变得难以置信的衰老。现在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肌肉也变成了脂肪,他的精神——唉,也时好时坏。父亲一定与浴室凳子上的那个棕色信封有关,虽然不是直接关系。阿弗纳相信这一点,父亲绝不会跟他们谈这个的。相反,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会阻止他们。“我的儿子,”他会对他们说,“不能重蹈我的覆辙。”
然而,阿弗纳甚至不会把那封信的事告诉他。他自己会对他们说不的,正如一两个月前他不得不对阿曼的那些人说不一样。“如果你不愿意在部队里做一名现役军人,那好吧。”他们对他说,“那军情局怎么样?”“不去。不去,谢谢。”txt小说上传分享
(bsp;复仇(5)
他会对莫舍或者棕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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