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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2/3)

萨莎只要有闲暇就和孩们呆在一起,给他们唱她母亲为她唱过的歌,和他们玩她母亲与她玩过的育儿游戏。实际上,塔安娜长得很像外婆,这曾让西蒙有些失常,但随着塔安娜一天天长大,他喜坐在一边看着她,追忆逝去的妻,仿佛看见她重生为小女孩。

亚瑟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在萨莎完成了纽约大都市博馆的实习后举家迁至黎。投资银行照协议,在他三十六岁时将黎办事由他理,而且对他充满信心,就像萨莎对他满怀信心一样。萨莎在黎比在纽约还要忙碌,在纽约的博馆里她只是兼职,剩下的时间都可以用来照顾孩。在黎她得和父亲一起打理画廊。现在,她准备好了。他已经同意她每天三前下班,好去照料孩。她也知自己还得为丈夫迎来送往。终于回到了黎,她带着胜利的喜悦、学业有成、兴致而又勇往直前地回到了黎,再次回到家让她激动不已。西蒙也是万分激动地迎接她归来,终于她和他在一起工作了。为了这个时刻,他已经等了二十六年,这个时刻终于来临了,这让他们俩都非常兴。

画廊情殇(3)

西蒙还像她小时候那样严厉,但甚至连亚瑟也注意到,自他们搬到黎以后,他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几乎不为人察觉地衰老了。他甚至常常和外孙们唠起家常来,虽然在来访的大分时间,他宁愿只是坐在一边观察他们。和小孩在一起,他总是不自在,萨莎小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他们家搬回黎时,他已经七十六岁了。萨莎的生活也从那时起变得严峻起来。txt小说上传分享

他们首先面临的抉择是住在哪里,西蒙替他们

和父亲一样,萨莎在黎大学就读,并拿到了一份“执照”,艺术史硕士学位。而且,她履行了对母亲的承诺,在纽约的哥比亚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她在大都市艺术博馆实习,自此完成了学业。在实习阶段,她常常回到黎,有时候只是去那儿度周末,而西蒙只要有可能就到纽约去看她。他借说去拜访客,看看国的博馆和收藏家,实际上就是想去看望萨莎,为此他不惜编造任何借。他最想的还是让萨莎回家。萨莎在纽约的那段时期,他整个儿显得焦躁不安,没有耐心。

亚瑟?博德曼现在萨莎的生活中,这是西蒙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情。萨莎是在哥比亚大学行博士课程学习的第一周遇上他的。那时,她二十二岁,而且不顾父亲嘟嘟囔囔的反对,在六个月后就嫁给了他。一开始,女儿这么早结婚让西蒙到害怕,只是在亚瑟答应等萨莎完成纽约的学业和实习后搬到黎并在那里定居之后,他才放下心,同意了这门婚事。他还差儿让亚瑟为此写下血书。不过,女儿生活在幸福中,这是他看得见的事实。最后,西蒙终于承认亚瑟?博德曼是个好人,与她正相

亚瑟三十二岁,比萨莎大十岁。他上过普林斯顿大学,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工商理学硕士。他在华尔街一家投资银行拥有令人尊敬的职位,方便的是,银行在黎还有一办公室。结婚后不久,他就开始游说上层让他去黎办公。一年内,他们的儿维尔生了。两年后,塔安娜来到了人世间。即便如此,萨莎在学业上没有半落后。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她的孩都是在夏天,恰好在她完成课堂学习之后生的。她雇了一名保姆在她上学或在博馆上班的时候帮她照顾孩。在自己还是个孩看着父亲经营画廊的时候,她就学会了一手同时扔好几个球的本事。她喜自己繁忙的生活,挚着亚瑟和她的两个孩。尽西蒙起初对外祖父有犹豫,不过他很快就对之充满了兴趣。孩们太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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