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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3/3)

个说明,也是一个补充,是人对自己的注解,象征他的望、匮乏和解脱。阿兰书中的这个故事发生在古代,说来说去总是一个女的被侮辱和摧残。这个女是如此柔顺、温婉和丽,这样接受侮辱和摧残就变成了柔顺和。在王小波的笔下,他就是这样来理解一个同恋男的,这给常人的觉是,但在故事主人公那里则是唯一可能的与被的方式,所以这个场面不免凄;但王小波又不是认同任何一方的,他与两个自知和不自知的人都保持了距离,这个距离就是讽刺。他既写(白衣女人和刽手)双方那意识形态上的互相拒斥,又写关系本的不同于异恋之——它只有在接受被的角份的情况下才是可能发生的,从这个荒谬之产生了受心理对人心理的反讽。你看下面这个既凄又讽刺的场面:

情最好之/艾晓明(3)

阿兰坐在派所里,到自己是一个白衣女人,被五大绑,押上了车,载到霏霏细雨里去。在这绝望的境之中,她就上了车上的刽手。刽手庄严、凝重,毫无表情,(像个傻东西),所以阿兰上他,本不无邪之意。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一袭白衣之下,一切邪、,都被遗忘了,只剩下纯洁、楚楚可怜等等。在一袭白衣之下,她在会她自己,并且在脖上预到刀锋的锐利。

她和刽手从车上下来,在草地上走,这好似一场漫步,但这是一生里最后一次漫步。而刽手把手握在了她被绑住的手腕上,并且如影随形,这觉真是好极了。她就这样被握着,一直到山坡上一个土坑面前才释放。这个坑很浅,而她也不喜一个很的坑。这时候她投到刽手的怀里,并且在这一瞬间把她自己去。但是阿兰没有把这个觉写他的书。一本书不能把一切都容纳去。

作为异恋者,我们大多数读者或许在这里要想一想,何至于因为有一分人的别取向不同,就一定要领受一贱民的份,就只有在认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情。换一角度,在一个社会的主文化形态之下,总是存在着与主有所疏离的各亚文化形态,就行为方式、价值观念而言,不同与差异也是普遍的。这不同,有多寡之分,但如何能以多寡定贵贱?就算你派定少数人是贱民,这并不能消灭这分别,反而倒有可能在一无可避免的共关系中,被对方的合作态度所羞辱。

在这个晚上将近结束的时候,阿兰仔细化妆,以他邪恶的丽诱惑了小史。小史放走了阿兰,他明白,他可以回味这一夜,也可以不回味。他可以招阿兰回来,也可以不这样。这件事的意义就在于,他明白了自己是个同恋者。他终于发现自己内心也有一犯忌的冲动,并且自己和阿兰是一样的贱。

这个故事还有背面的故事,就是阿兰和他的太太,太太在得知阿兰去了时,只说了一个字:该!但此后,她仍和他居住在一起。小说对此婚姻状况也有一个妙比:阿兰是个男人,这一并不重要,在骨里,也是和她一样的人。从某意义上说,他们之间的事,才是真正的同恋。我想,这是指他和她都同样地温婉顺从,都同样地对各人的本能莫可奈何吧。故而后来当小史和阿兰两家人两对夫妇在火车站分别时,也是一个稽的场面:两个妻走到一起,两个丈夫走在一起,其状有如两对同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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