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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孤僻到只有沈茂那一个淘气鬼,没想到这来的人七七八八真不少,她还指着那些小孩子说,有奶油味的有巧克力味的,像霍朗和沈茂这样的,就是花生酱的,她穿上滑稽的小丑衣服把自己花成一张花猫脸,展示着自己特意去学会的吹气球本领,说实话,那很傻,只有几个女孩子会捧场,拿走她拧出来的玫瑰花,她只想到去迎合孩子们,却没有想到一群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迎合。
然后,一个白人的孩子,在霍朗和他母亲一转身的功夫,说了那么一句改变了霍朗一生的话,他说,霍朗家有钱,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霍朗当即把他们全部撵走,连一块糖果都不许他们带走,偌大的客厅只剩他和母亲,还有正推着蛋糕出来的李秘书,当然最后连那些气球,霍朗也不许他们带走,只有沈茂一个人留了下来,原因简单,沈茂家也有钱,霍朗有的沈茂也不缺。
那个装扮成小丑的女人,摘下红色的假发,一头黑发如瀑洒下,她朝霍朗笑笑,说,不值得交往的朋友,就要趁早看清,我们没有损失,这才是你最好的生日礼物,至少剩下的都是最好的。
她弯下腰去整理那些被嫌弃的造型怪异的气球,霍朗也蹲到地上,捡起几个捧进怀里,他说,你拧的气球太丑了。
她说,我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了,你得给我时间学会怎么当一个好妈妈,我不也是头一次当妈吗?
霍朗说,丑是丑,可是妈妈,我喜欢。
因为霍朗的朋友少的可怜,所以她选择不仅仅去做一个与他相依为命的姑姑,一个无论如何努力也替代不了生母的妈妈,而是也选择了,成为霍朗的朋友。
陪他一起看尽人生的得意失意。
她为霍朗做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霍朗就是块石头,也该知道春夏秋冬谁暖谁冻,他懂她的用心,所以他就按着她的用心去做,嘴上偶尔的反驳,反倒会让她觉得,自己离她的距离并不远。
霍朗长这么大,从来没自己买过一件衣服,连双袜子都没有,你说他少爷性格使然,可他能走进非洲,能奔赴内政哄乱的国家,吃喝拉撒全在自己手里,他不自己消费,一来是他比较吝啬,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攒钱,投资不做,就是眼看着自己账户的钱数往上蹦,二来,是他母亲全部会为他准备好。
沈茂曾经问过霍朗,你总是嫌弃她给你买的东西不称心,为什么不自己去选。
霍朗说,我自己买不花钱吗?不过,嫌弃归嫌弃的,我还是要穿的,她给我的,一定是她能给予的,最好的,我没理由拒绝。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那么急迫的想把她的所见所感所有,毫无保留的给我,因为,她是我妈妈。
143:我想吃肉!
更新时间:20141109:50:46本章字数:7340
远在中的午夜,有三个人在莫名的感伤。
阮阮拿出水彩笔,在墙上的日历上画了一个圈,这是霍朗离开的第一天,她见了呢呢,悲喜参半。
她躺在床上,手掌轻轻覆盖在自己的肚子上,喃喃竟然和她的新爸爸如此契合,霍朗那里是白天,她就不肯睡,在阮阮的肚子里左边踹踹,右边捶捶,似乎着急妈妈赶快打开这个大门,好让她出来呼吸新鲜空气,顺便坐等霍朗许诺的两个lv包。
阮阮明明很困,可被她这样折腾,也睡不踏实,房间里安静的只有墙上的钟表发出的行走声,滴答,滴答。
厚重的遮光窗帘被她拉的严严实实,一点光线也透不进来,她翻了个身,看到门缝处的那一丝丝暖黄色光线,是安燃还没睡。
她能听到他穿着拖鞋从卧室走进洗手间最后又走到可能的沙发那里,拿起打火机,点燃香烟,阳台的大门被拉开,等他抽完整只烟,才拉上门回来,打开电脑,那老旧机箱启动的声响就像飞机发动引擎一样,突然切入的游戏画面伴随着大气磅礴的背景音,他立马将音响的声音调小,大概是怕吵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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