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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正巧复岚过来看看的那一天,大叔也带着苏紫在公司外面散步,于是肩而过的两人看了个对,注意此对非彼对,也就是视线相接了一下而已。

只不过,苏紫是女,这无可厚非,而复岚又是个喜惹草的,这也有目共睹,于是当遇见女,一朝轰轰烈烈的追求也就拉开了序幕。

两人肩而过的下一秒,向来以手快很准闻名的复岚就方向一百八十度一转,然后长一跨走到苏紫前面,笑靥如宣布:“我是复氏投资总裁的儿即继承人,在你是我女朋友期间,凡是你喜的想要的我统统会买给你,可我不会和你结婚。”

苏紫当场丧失语言能力,这男人是谁?究竟在说什么?该不会其实是神经病吧!

后来苏紫才知,这男人就是闻名这栋大楼的复复岚同学,而复的光荣事迹不这栋楼里的女人还是男人那都是耳熟能详如雷贯耳。

人活到复岚这地步,其实从某意义上来说相当了不起了。

当年苏紫听办公室里的女同事们议论的时候就这么想过,只不过苏紫显然没有料到有一天自己居然有如此殊荣,能和这个了不起都市传说级的人面对面,还有幸为此人的逸闻趣事了贡献。

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或许就是这样的觉。

当真正和复岚接过之后,苏紫才明白要成为都市传说那都是有一定原因的。

比如说!手要够大方!复岚在追苏紫期间那送过来的东西价值可都是以万为单位计算的!

比如说!事要够调!复岚送东西从来不是蹲守候偷偷摸摸的送,那从来都是明目张胆派人送到苏紫公司签收!而且他妈还不接受拒收!

比如说!形式要够哨!复岚游走丛中这么多年追女孩从来都是志在必得的原因是什么!那就是因为复岚谙迎合女人心之,送礼什么的本只是开胃菜!复岚追苏紫那可是让人开着直升飞机在公司外面打横幅的事儿都来了!

一个礼拜之后,复岚看上苏紫的事儿终于闹得不仅全公司而是正栋大楼都沸沸扬扬,苏紫终于也成了如复岚一般不走到大楼哪儿都能被人指指来的‘名人’。

苏紫不是复岚,达不到复岚那么神境界。

于是,还不想闹到家喻晓满城风雨成为复岚级的名人,怕麻烦的苏紫遇上超级麻烦的复岚,终于决定将这件事儿扼杀在这栋大楼里面,委曲求全答应了复岚。

事后,有一阵苏紫一直非常庆幸自己了这么个英明神武的决定。

因为真正和复岚往起来之后,事情反而到变得简单得多得多得多了,除了一大楼就被人指指说是复的新,其他也没什么,甚至因为有了这么一层关系,连大叔的扰都收敛了许多。

男女朋友这层关系对于苏紫而言本就是个挂名,苏紫从来不主动找复岚,复岚偶尔来找苏紫的时候,鉴于前车之鉴苏紫也并不拒绝,于是两人该玩的时候玩,该吃的时候吃,该笑的时候笑,苏紫只当多了个酒朋友,心情好的时候偶尔也让复岚摸两把占小便宜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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