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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却还不忍丢掉呢?锦媚幽幽叹了
气,然后伸
手去从
瓶里拿
蔫掉的小
扔
了垃圾桶里。
而周日这天,庄明皓早早就起床了,破天荒的,为自己
了还算丰盛的早餐,连王伯的好心帮忙都拒绝了。鲜
,煎
、培
,烤面包,还好心情的,自己调了个抹面包的酱。连王伯这个老好人都忍不住揶揄他,“今天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
庄明皓没好气地白了他一
。
结果,锦媚在下午三
的样
才姗姗而来。
“不好意思,我来的还是时候吧。一没有班,我就起不来,睡到中午才起来。”看得
来,她是急匆匆赶来的,额
上有细密的汗珠,耳鬓的碎发都
了,脸上漾着微微
红。锦媚说完,就将手里的纸袋递上去,然后觉得自己解释得过
了,脸上讪讪的。
庄明皓疑惑的接过袋
,打开的瞬间,
眸似蜡烛般被火柴的微弱光芒
亮。
锦媚是两天前下了中班后和同事去逛街时,无意之间看到那件衬衣的。和庄明皓那件被她的遮
伞划破,后来又被她亲手剪烂的衬衣一模一样,她几乎没有犹豫,鬼使神差的,趁着她同事四
看时就买下了它。后来,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同事看到,同事那副见鬼的表情,她至今仍记忆犹新。
她说,“锦媚,据我所知,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这,又是买给谁的啊?!”
同事的语气古怪极了,锦媚自然知
她是怎样想的,反正,她和她也不是特别熟,她们甚至都不是一个科室的。解释太多反而会惹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哦,过几天,我表哥会来看我,我看这件衬衣不错,买了送给他,当作久别重逢的礼
。”
“这样啊。”同事没再在这个话题上
更多的停留,话题却是转移得
乎意料的快,“我说锦媚,你条件也算不得差啊,听说医院里也不是没人追过你,为什么你都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呢?”
“呵呵~”锦媚想了想,“你真想知
我的想法吗?”她微笑着却是极其认真地问同事。
“嗯。”同事

。
“我是不会找同行结婚的,甚至谈恋
都不行。”
锦媚才说完这句,同事就迫不及待地问:“为什么啊?”
“你想啊,医院是每个人一生中总会去到的地方,而我还得在这个地方工作二三十年,我不希望自己在这样一个地方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记。”
“不好的印记?”
“如果,我和一个医生结了婚,然后有了小孩,后来又不小心离婚了,以后小孩
去医院看个病什么的,都将接受一路的异样的
光。大人倒是无所谓,可是小孩

又脆弱,我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而如果说,我和一位医生在医院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恋情,他和我都不会就此辞职,以后和我结婚的我的真命天
,去到医院听到我和别人的曾经
,别说他了,我自己都觉得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