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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和辰说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他求婚。本首发,请勿转载!
各位新老朋友们,前段时间我的更新速度有些慢,不过从今天起就会快起来,可以每天都更新了。
晚上终于不用打工了,可以恣意的做自己想做的,写自己想写的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再落花》的支持
[正文:无解]
第一次和人家说话便是向人家求婚,我想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可更丢脸的是,人家还答应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说马上去登记?还是说刚刚你是开玩笑的?
这些都不是我的反应,我继续低头看书,仿佛刚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甚至我怀疑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梦,那个少年也和我一样,没有任何异状的继续低头看书。
就在我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而摇头失笑时,接下来数天甚至是数月数年里,所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我,那并不是一个青春骚动的梦而已。
第二天,辰告诉我他叫辰,让我记住他的名字,他说他已经知道我叫寒,并吃了我已经冷了的便当,把他的午餐硬塞给了我,理由是,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我已经向他求婚,他也已经答应,我要对他负责。
好吧,我没意见,毕竟以后找男朋友是件很麻烦的事,现在订好,省得以后再找,烦心。
此后的生活,我以为还会与以前一样,可是,它在我认识辰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变化。
我总是会被一些人围堵,总是遇到一些莫名的事,总是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是冷嘲热讽,还遇见要甩我耳光的,真是好笑,被我一个上钩拳就扔进了医院,至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找我的茬。
从那以后,我房子里就多了一个人,我会每天吃早餐,午餐是热的,不会没有节制的看书,午睡时有个天然温度的枕头。
我也学会了关心身边的人,关心他,我会在他感冒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点感冒药,学会自己煮姜汤喝,偶尔也会撒撒娇,朋友的情绪不对时,我也能感受到,并说些安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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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和辰在一起,喜欢他自然的黑色的头发,长长的、碎碎的;喜欢他干净刀接近透明的皮肤;喜欢他摘下眼镜后露出的直直的睫毛;喜欢他的眼睛里的偶尔闪烁的单也被他隐藏的很好的善良与温柔。
他有什么想法时总会习惯的推推眼镜;他生气时总会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眼睛危险的眯起;他很少笑,笑时嘴角会弯起一个美丽的弧度;他害羞时会用手拨动刘海来掩饰;
他洗澡之后用毛巾擦头发的动作最帅,头发还滴着水,衣服也是半敞着,慵懒的倚在沙发上,很性感;和我一样,他也很喜欢睡觉,他睡觉时最忌讳别人吵他,那时候他脾气最大,很危险;据他说,他最喜欢的人是我,最喜欢追求的却是钱和权;他说他是个自私、冷漠、唯利是图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公交车时,他也会让座,但他硬是说那是我拉着他让的,我才没有。
他是个工作狂,每天都很忙,但我从来都没问过他是做什么的,他也没说过,我们总是各忙各的,可即使再忙,第二天醒来,他总是在我睡在我身旁,很沉、很疲惫、很安心。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到老,用我们的方式一直到老,直到他趴在我身上,头埋在我的肩窝闷闷的跟我:“我们结婚吧。”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已经不是一个孩子。
“好啊!”说罢,便沉沉的睡去,但我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不论是我曾向他求婚,还是他向我求婚,我都觉得很浪漫。
在我记忆中我们吵架的次数非常少,仅有的几次也都是为了我后来的事业,我不喜欢从商,更不适合从商,但辰却希望我从事那些我不愿意的我想放弃的酒店管理,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虽然知道他不是个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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