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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3/3)

突然站起,就真的给我鞠躬了。

“已经和程小说过,远成是为了救我才会死的,如果不能为他再些什么,我这辈都无法安心。”五好青年小杨同志涨红着脸恳求我,“请程小不要再拒绝我了,我会尽力不给你带来麻烦的。”

……我开始怀疑小杨同志和我那去世的挚友,有没有搅过基了……

好吧,开玩笑的,我知挚友喜我,但他却只是我的朋友,无法让我产生情。

总而言之,这样一来,我是彻底拒绝不了对方了,没过多久,人。妻牌糖——小杨同志,开始一步一步地侵我的生活,赫然成为了我家的一代大家。

当然……要的也只有我一人。

不过虽然现在关系已经很亲近了,好吧,我的确已经被迫接受了杨莲亭的脸一直在面前晃的现实,并且肯定了他好男人的本质,让他的形象荣升为了我心目中friend排行榜的前三位,他也每天必定拜访我家,但却从不留宿。

他的老家不是这个城市,据说他母亲去世以后,他和他父亲关系闹得有些僵,所以,他在这里是租房住在外面的。

我倒是无所谓他是不是留宿我家,或者脆在我家里挑个房间住,反正也不是没住过其他房客嘛,但是他确实一百个不同意,决我家和租房两跑,以免坏了我的“名声”。

但他却不知,由于他我家太过频繁,反而让各三姑六婆街坊邻里都把他当作了我的男朋友,各祝福和慨接踵而来,真是百莫辩。

当然,我真心不会把这个细节告诉他,以免他死脑到每天拜访我家都搞得偷偷摸摸,或者凌晨人类都不会苏醒的时候就溜小区躲起来之类的,我相信,以他的思维,是绝对来的。

没过多久,我的生活就了一个模式。

早晨起来没多久,就有带着味早餐的小杨同志上门,家里的钥匙早就给了他,然后我上班,他自己的事情,或者在我家打扫,买菜,各忙碌。

我下班回来一般都很早,休息休息,上上网,看看电影,帮他搭手洗洗菜,大厨一挥手,就有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之后休息休息,他洗碗我帮忙,结束后他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双休日的时候,他非常反对我死守着电脑不放,经常板着脸,直到我同意和他去各外活动,不仅仅是钓鱼打羽球之类的,就算是陪我逛街,他也毫无怨言。

我真心觉得自己有向米虫发展的趋势。

小杨同志,你不能这样,你这样一,我以后会找不到老公的。

就算是拿来当老公,他也已经是最好的了。

但可惜,我们之间连男女朋友也不算。

虽然他的一切甚至超过了男女朋友的界线,但我们没有那么一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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