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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快步跟上去,拉住了她的胳膊,迎接着她不解的目光。
“分明不会穿
跟鞋的,为什么要穿呢?”他嘀咕着。
“也只有这
我能满足下喔妈了。”她边说,边皱了下鼻
,“不过,你不觉得,穿
跟鞋的女生看起来确实
挑迷人吗?”她说着,看到他单
跪地,蹲下
来,察看她的“伤脚”。这一瞬,英兰的脸未曾比方才俊秀的脸
泽浅淡多少。乘着他关心着她的脚,她赶忙吐气,散
。
抬起
来,俊秀看向她:“不觉得。”他回
,而后重又低
,关注她的伤情,“那个穿帆布鞋的张英兰,我更喜
。”
再次吐气,越来越
了。什么时候起?金俊秀也拥有这样的
力了?这想着,他突然一
坐在地上,径自脱下自己的鞋,而后径自轻拉过她的脚,为她穿上他的鞋。这一幕,让英兰想到了,天台,月光,晚风,那一大盆脏衣服,还有,他与她。
回过神来,赶忙缩回脚,英兰低声急喊:“你要
吗?”
他仍坐在地上,仰
冲她
天使的笑容:“穿我的鞋,这里路面很脏,会划伤脚的。”
“那你呢?你还不是一样?”摆
副教育小孩
的架势来。我还有层保护
。”他拍了拍自己的脚,脚上
着双白
的运动袜。
“我不要!”她确实是个
的女生。
一咕噜,俊秀利落地爬起
来,也不去拍
上的尘土,径自对她说着:“我一路背你回去,或者穿我的鞋走下去,张英兰,你选一个好了。”
于是,英兰穿着他的鞋,他穿着他的袜
,两个人,继续走在路上。对英兰来说,显得大了许多的他的鞋,就像是穿着拖鞋般,行
着,并不平稳,有时会被自己绊到,因为,脚已经移动了,而鞋,却还未动摇。就是这样,不知何时,俊秀的手已扶在她的胳膊上了。
“还以为你的脚会
小的。”英兰笑笑说。
“那是因为你总把我当孩
看待。”俊秀也笑笑,回说。
愣了下,英兰没说话。
“英兰。”他径自叫了她的名字,却只是叫了名字,很久都没说话。
放慢步
,英兰微微扭
看向他。
“英兰要的幸福,真的只有有天哥才可以给吗?”他停下步
来,定定地望着她,仍是犹豫,最终还是说
了
。
又愣,英兰不知该如何回复。幸福,于她吗?是始终没有想过的问题,她甚至搞不明白幸福的定义是什么。
“
奥的问题。”她笑,“为什么要问我这个?”
“因为,很想知
——真的很想知
,于你幸福,我……不可以吗?”
抬起
来,英兰望向俊秀:“那么,对金俊秀来说,幸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