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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3/3)

一下关於埃及血孢虫或贝斯原虫的演讲。

不过,还是有人对这场研讨会抱有极大的情。

瞥了一旁边那位两发亮,认真听讲,已经无视外界一切状态的黑衫青年……医生忍不住扶额,特洛斯……

虽然一开始是想让俄耳特洛斯负责看家的,而俄耳并没有提任何反对的意见甚至亲自帮他仔细整理行李,可当个的青年沈默地站在门下的,明亮又温柔的睛里是忍受孤独的以及被舍弃的依依不舍,於是骆医生的笨主人症候群瞬间大爆发了。

不过把他带来显然是对极了,瞧,他现在是整个研讨会上最认真的听众!

瞧那专注到闪闪发亮的神啊,简直就是杀兔协会的狂粉丝状态,绝对成为了上面那位教授血沸腾、滔滔不绝的源。

毫无疑问,能够容许无限量追逐兔的大草原,绝对是独属於猎犬的狂乐园,那就是等於大胃王了自助餐店,孙悟空了蟠桃园,不但能随便吃,还能挑剔地吃,浪费地吃!

咳咳,不过,骆赛自己也很喜

要知,兔可是白、低脂肪、少胆固醇,更富有维生素和八所需的氨基酸的类,在他老家有荤中之素的誉,红烧油爆皆可,炖烂更佳,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来顿兔火锅,那就真是极了!

☆、诺亚动诊所病历记录簿31…03

演讲终於告一段落,骆赛忍着打哈欠的冲动,要不是幻象着家乡的兔火锅,他实在是撑不住要倒毙在桌上了。

至於跟在他後的个青年特洛斯,却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甚至於那位演讲者讲完了都不想走下讲坛地盯着他等待对方上前跟他行更刻的学术讨论。

骆赛连忙把特洛斯拉了去。

拜托了,就算特洛斯能够提“一只兔在离60米的地方觅,一只猎狗在它正东100米现,它们互相发现了对方,兔立即奔向自己的巢,猎狗面对着兔以快一倍的速度追去,问猎狗在兔跑回自己之前能不能追上兔?”这样富有内涵的问题,但跟这一次的研讨会也完全不搭茬的好不好!

“嘿!骆!”

听到声音的骆赛回过来,见到这次负责接待的年轻学者──费格罗,大概是拥有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血统,他的肤略显棕黑,眉脊骨相当明显,颌较为突,卷曲的短发让他看起来非常神,微笑着的学者就像澳大利亚的光一样充满了情和朝气。

“你好,费格罗!”骆赛礼貌地与他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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