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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孟思诚走上来,抱着她的腰,叹了口气,“谢什么谢,都是我不好。”
秦娇没再说什么,只是在孟思诚怀里靠着。过了一会,她去吃了药。吃完药,又吃了一瓶燕窝。吃的时候,她想,这燕窝可真甜啊。
都折腾完了,她拎着那盒杜蕾斯问孟思诚:“这个你打算怎么办。”
孟思诚反问她:“你床头柜里有地方吗?”
秦娇点点头,就把杜蕾斯给塞床头柜里了。
“那个,还有啊,我这几天能不能住你这啊?”
“住我这?”秦娇笑得有些勉强,昨晚的事她不是不喜欢,天天这么折腾她好像也受不了吧,她还要上班哪。
孟思诚一看秦娇那模样就笑了,指着她说:“你,你想哪去了。我只是觉得你膝盖受伤了,打算这几天送你上班,晚上再接你回来。我住自己那也成,就是觉得每天早晚跑来跑去的挺麻烦的。”
“哦。”秦娇顶着张大红脸,故作镇定的点点头说:“我也没想啥,你想住就住吧。”
“那最好,那最好。”孟思诚一边点头一边笑。
看着他那个笑,秦娇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又一次被那个英俊的奸商给耍了。同意和他同居了也就罢了,怎么还感恩戴德似的,郁闷……
34.习惯三陪
那天晚上,孟思诚就抱着自己的一些衣服和洗漱用品住了进来。于是随着秦娇处女生涯的结束,她的生活也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刚开始那两天,她还挺不适应的,没办法,谁让她剩得太久了呢?她有种怪怪的,自己地盘被个外人蚕食渗透的感觉。原本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的东西,什么东西都有一定的地方,她也习惯了,现在忽然多了一个人的东西,她只能腾出地方给他用。
有时候她随手开柜子拿东西,然后发现里面的东西很陌生,只能再去别处找自己的东西。还有她特别喜欢“大”字一般伸长了手脚,睡在自己的双人床上。但现在经常半夜伸腿时,却发现踢着了旁边的人,她只能趁着那位还迷糊时,赶紧又把腿给缩回来。
本来孟思诚刚住进来时跟她说过,要是她不习惯,他可以睡沙发。可是人家是为了接送她才搬进来的,而且他们都“骨中骨,肉中肉”过了,再让他睡沙发她也太虚伪了吧。
每当怪怪的感觉袭来的时候,秦娇就跟自己说:“秦娇,除非你想一辈子剩着,要不这事早晚得习惯,不习惯不是人家的问题,是你的问题,不习惯两个人住,是毛病,得改,一定得改。”
这句话她跟自己说了n遍之后,发现就真是那么回事,是她毛病,而且适应一个人也不是那么难的事,何况这人还什么不良习惯都没有。再说一个柜子开错三遍,第四遍时你肯定就记得对的地方了。不就是个习惯问题吗,以前她习惯没有他的日子,现在她习惯有他的日子就行了。
不习惯归不习惯,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有个人陪着还是挺好的,更何况陪她的人还是孟思诚。长得养眼不说,任劳任怨地接送你上班;有空的时候他还陪你吃饭,吃完饭陪你聊天看电视,看完电视陪你上床睡觉。
你说人家都三陪了,她还有什么好抱怨的。说实在的,这日子比她每天一个人在家,一定要时时开着电视才能听到人声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那点小小的不习惯实在不值一提。而且她都能从中国适应到美国,再从美国适应回中国,适应个男人算啥。
怎么想,想什么都不重要。事实就是,没到一个星期,她就适应了,还适应得特好以至于养成了一个让她自己非常不耻的习惯,就是现在睡觉她倒不是个“大”字了,而是非得猫一样靠在某人的胸口,或者抱着某人的胳膊才睡得香。于是秦娇又开始鄙视自己,心说有你这样的吗,人家不是说了只是为了接送你方便才住进来的吗,这到时候膝盖好了,人家走了,你岂不是要失眠。
患得患失之间,两星期就过了,秦娇的膝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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