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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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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的,跟古希腊人以腰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生得越小越红涂得也越小越焉。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得奇严,老爷越是有病,这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一天晚归,倒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屡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红在焉,暗咒自己心,不过,好啦,这一下彩节目全,他跪在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

吃死孩(1)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被扬弃时一样,新事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城,在大街上偶见一登女人涂着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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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上,以示滴。在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红自然比装到瓶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来,大动戈。最常见的莫过于餐初毕,无论小太太,一放下筷,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轻咬小嘴,微咧角,那是一使男人们睛发直的镜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才觉得现在这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红”的时代,果有其。不过也正因为如此,红的颜,也随着男人的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和紫颜的,几乎啥颜都有,有大红红焉,有淡红红焉,有粉红焉,有浅黄红焉,有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红焉,有把嘴吻烂也吻不掉的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红焉,有用手帕再不掉的红焉。

这个故事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睛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这和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狐狸尾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是樱桃小,小者,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用红在樱上涂一个小,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古时胭脂,只在嘴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来的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不过,天下不掉红不太多——好像是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红,恐怕也销不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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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举办绘画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题曰:“万绿丛中一红,动人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女,上有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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