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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3/3)

少年即使隔着几步也无法看见。少年靠近了我,他在之中发现了许多柴禾--别人曾经把柴禾带这个,也许是为了取,也许曾经在这里过夜。总之,划燃火柴之后,我又看见了柴禾燃烧后变成的灰烬。我们就这样把柴禾架起来,一火柴把它迅速地燃。

少年离我很近,那是我16岁以来独自跟一个少年单独在一起,而且闯这片丘陵,因为暴雨我们不得不围坐在火堆前。少年突然从温的火焰上升中把我的手拉过去,我挣扎了一下,他还是固执地拉着我的手;一磁铁似的受,一心慌意的害怕,一渴似的焦灼不安……所有这一切挟裹着那些火焰燃烧起来。

这是一在焰火中完成的手拉手的仪式,它在我16岁的天开始,也在天结束。当我们走时,已经是柴禾燃烧完毕的时刻,而这一刻也正是雨过天晴的时刻。我们在丘陵中走很远,又开始寻找回家的路,当我们抵达县城的路上时,天已经暗了下来,经过一片墓地时,因为害怕,少年又拉起了我的手,甚至当我跌到在墓地上失声惊叫时,少年还划燃了那火柴,他的理由很简单:有光束的世界,鬼魂就会远离我们。这句话像真理一样永远占据了我的思想。然而,从那以后,从我们回到县城以后的第二天,少年就随同父母调离了我生活的县城,他来向我告别时很匆忙,只几秒钟,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如今,我16岁时有限的记忆燃烧着一火柴,它通,终于碰到了我的指尖,从而使我产生了第一次电似的验。

1982年一个妇女生活的焚毁时刻

想要把自己的全生活燃烧以后化成灰烬的思想,就在那一刻,把陈思忆的世界完全占据了。陈思忆那时候已经28岁,她是在18岁那年嫁给一个男人的。她喜读诗歌,所以,总是会以意想不到的姿态现在我在县城的单宿舍里。她着香烟,她也许是我们小县城第一个香烟的女人,而在她之后,许多年以后有人又穿着时髦的喇叭开始仿模她的姿态,起了香烟

1982年,陈思忆在县城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整日地守候着化妆品柜台。我听人说即使守在柜台前,她也在偷着香烟。她的男人是一个货车司机,那个年代,开车的司机就像喇叭一样的时髦。她除了读着普希金的诗之外,还喜听邓丽君的歌曲。有一天半夜,我听到了一个人的指尖放在我门上的声音,我甚至还听到那息:一个女人把自已织在一团困境中的时刻,惊扰了我,我打开了门。她就是陈思忆,倚在门,一边烟,另一只手抓住一只啤酒瓶。那个时候,我才知,陈思忆除了喜烟,穿,听邓丽君的歌曲之外,还需要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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