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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3/3)

镜,他也得把上。

,还真吃他这一,尤其是那些犹太人,你越摆谱,越迈鸭步,越是有事没事地架着镜,他就越觉得你有钱,他就敢在你这作下大订单。

究竟与镜、鸭步有无直接关系,这已很难考证,反正他的生意是越越好,买了一辆新汽车,又给郭燕添了些首饰、珠宝。

郭燕也起了变化,发越来越黑,黑里透亮。虽然角上的皱代多了两三,双下卡住了脖领,可这一油亮油亮的黑发,使她让人觉得总是神抖擞。

这可瞒不住明的女人。她们一看就知这黑发的:染的。

可是,厂里的女工都很会说话,一个劲儿地夸郭燕,越活越年轻。

这使郭燕对于自己的外表更注重。她在镜前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

要是门见个人,王起明早把车发动好了,她也不下来,急得他一个劲儿地看表,跺脚,转圈,喇叭。

可是,她不着急,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画好脸上的线条,才款款地下楼,门,锁门,上车。

等她上了车,王起明看着她。笑着说:“老妖!”

她也回敬一句:“老不死的!”

他们俩都开始变老了。

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说,这个年龄,在国,不算老。特别是在商界,几乎可以算是刚刚开始。那些王起明生意上的对手,都是些六、七十岁的犹太人,每次谈完生意,他们总要拍拍他的肩膀,说:“begoodboy!”(好好,孩!)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不老。

其实不老。

要说老,是他自己摆来的。

“该摆摆了,”他对自己说,“八年了,从一下飞机,两个人加在一块才五十金到今天,价百万以上,容易吗?”

摆?

值得一摆!

他摆谱,摆阔,摆架,至于那鸭步,也是越摆越厉害了。

他经常请华人商界中的吃饭、舞,一个晚上掉几百。临门时,把信用卡往台面上一丢,着沾满油的厚嘴,等签字。

一到周末,他的家准成麻将馆。不是一桌,一摆就是三、四桌,一赢就是千八百的,一输也是千八百的。

他不在乎:“玩嘛,难得一乐,难得一乐。”

看得,他是真的变了,变得连他自己几乎都掌握不好自己了。姓什么还知,可自己该算哪一类?不明白了,有糊了。

大财主?别逗了。比他有钱的有的是。这他心里也跟明镜似的。

可是,他整天价鼻孔朝天、洋洋自得,再加上周围的人帮着嘘他如何如何地能,如何如何地聪明,一下他的声名大振。

舞场的小称他是新一代的草莽英雄。

纽约商们称他是后起之秀。

华人报界说他是新移民中的青年才俊。

这当然使他十分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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