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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3/3)

她想不起来了。我只听她断断续续说什么她结过婚,还有个女儿,还说文化大革命结束了,她要去上大学。还有好多稀里糊涂的话,我也听不明白。没想到的是,第三天早晨我们老俩再起来看时,发现她不见了。我和老儿到找,也没找到她的人影。以后,再也没见过这个疯女人。有人看到她疯疯颠颠一直向东北方向走了。”

赵玉香说:“你们看清了她穿得什么衣服吗?”

何氏说:“是一蓝,不过都破得不行了。”

“她穿着什么鞋?”赵玉香问。

“还有什么鞋呀,光着脚丫,满脚的泥。”何氏说。

“她上还有什么特征?”赵玉香问。

何氏想了一下,说:“就能想起这些了。”

赵玉香说:“如果别人来调查,你二位还会像对我一样对来人说的那么详细吗?”

何歪说:“这是真事,谁来,我老俩都是这么说。”

这时,耿宝权对何氏说:“大,你看那个女人象是这个小姑娘的娘吗?”

“她俩要是在一起,谁都会说是娘俩的。这小姑娘一大半象她妈,还有一小半象她。”

还没等赵玉香说话,翠翠抢着说:“她保证是我娘,我娘走那天就穿着蓝和蓝衣服。,咱们赶去找我娘吧!”

耿宝全说:“翠翠,事得一件一件的办,你们若是再去找几个月,你爹被枪毙了咋办?我看还是救人要。大,你看呢?”

“宝全说的对,先救锁森,再去找玲玉。”

“好,现在咱们就写个书面证明材料。不然,你俩上了法也是空无凭啊。”耿宝权说完,回家取来笔和纸,耿宝权执笔,四个人琢磨着写,写完后拿给赵玉香看。只见上面写着:

证明

1975年6月2日,我们看到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走何歪家。她1。65米左右,肤白净,相貌姣好,着蓝衣服。

该妇女神智不清,可能患有失忆症。她语无次,说是结过婚,有一个女儿,青龙县一带音。其在何歪家住过两天后失踪。

特此证明

耿宝全解释说:“关于翠翠长的很象那个女人之事,只是我们几个的主观猜测。严格的讲”象不等于是“,猜测是不能写《证明》的。究竟那个女人是不是张玲玉,应该由司法机关调查实。我们只能把那几天的亲所见写清楚,你看行吗?”

赵玉香说:“没问题,把事实写清就行。请你们都签个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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