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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3/3)

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k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别人化妆好:“简直像妇!”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时,我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讨好别人?

有一次克指着远一个着烟、叉着腰、发作成mohabsp;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最叛逆的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里却是个大问号。

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自己。那群整天坐公园里喝酒的同学,彼此总是在说:“哈哈!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不及格的时候,却被那群很“酷”的人,认为不够酷。连这么一简单的功课都不好,在史岱文森,你还有什么资格谈“酷”?

跟“酷”相反的,当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门后挂上家法,不准儿女去一步。有些甚至连行歌曲都不让听,夜里还偷偷到孩房间,看他们在读书或真睡着了,才能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龙、小凤,有一天也会叛逆,被“酷”的走,不当医生、律师了。

在史岱文森,小龙小凤第一节背着书包到,第八节背着书包离开,没有课外活动,也不敢朋友。问“你的是什么?”他们只会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在毕业册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写:“我虽然离开学校,但离开得太安静、太安静了!”

叛逆的年代,是无法找替的。它甚至今你难以理来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打闹,坐在大楼屋上死命酒,夜时大家脱了衣服在路上奔。

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叛逆是够了,可是为什么觉得一都不酷?

国的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erik…erikson)把人生分为八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年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的总理。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

中四年,我常躺在床上,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人家走,听着行使唤。奇怪的是,当我怀疑永远找不到“酷”时,答案已在前。

有一天,那位曾经发竖起来的庞克,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教室。大家差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变了”?他说:“老酷!但老不笨!”

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我躺在黑暗里,瞪着天板,听着她的呼,心中却在大叫:“惨哪!惨哪!”

新鲜人

不晓得从什么年龄开始,男生和女生好象成了仇敌,小学的舞会总是一样——“我们”男生站在一边,“她们”女生坐在一边,中间空着一个大舞池,每次都必须由老师扮小丑,把我们一一拖下

那时候如果有女生喜某人,只要放一句话,便立刻有一群朋友连蹦带地到那男生面前一齐叫:“某某人觉得你可!”然后嘻嘻哈哈地跑掉。

只见那男生脸一红,踢着地上的沙说:“真无聊!”第二天却听说有人在电影院看到他们两个。

我常跟同学说自己很幸运,从来没被“媒婆们”缠住,但每次笑朋友被女妖抓走时,心中却有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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