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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2/3)

〔2〕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这是针对胡适“提倡拜金主义”的文章而说的。该文说:“国人因为崇拜大拉(”大拉“是英语dor的音译,意思是”元“,后泛指金钱),所以已经到了真正‘夜不闭,路不拾遗’的理想境界了。……我们不骂人崇拜大拉;请回看看我们自己崇拜的是什么?一个老太婆,背着一只竹箩,拿着一铁杆,天天到堂里去扒垃圾,去寻那垃圾堆里一个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一寸两寸稀烂奇脏的破布。——这些人崇拜的是什么!”(据一九二七年十一月《语丝》周刊第一五六期《随看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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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外面的许多艺术界中人,已经对于自然反叛,将自然割裂,改造了。而文艺史界中人,则舍了用惯的向来以为是“永久”的旧尺,另以各时代各民族的固有的尺,来量各时代各民族的艺术,于

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1〕

然而在结末的“尘影”中却又给我喝了一好酒。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七日,鲁迅记于上海。

谁更为仁义和钞票写照,为三血的“难看”传神呢?

看见,在百合中看见天堂,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2〕,世界现在常为受机关枪拥护的仁义所治理,在此时此地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委实心舒服,如喝好酒。然而《尘影》〔3〕所赍来的,却是重压。

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文艺,或者从文艺推人生。

〔5〕《尘影》最末一章描写熊履堂被杀时,他的儿小宝正从幼稚园放学来,唱着“扫倒列、除军阀”的歌曲,但未叙明后来结果如何。

我所要说的几句话陶元庆〔2〕君绘画的展览,我在北京所见的是第一回。记得那时曾经说过这样意思的话〔3〕:他以新的形,尤其是新的来写他自己的世界,而其中仍有中国向来的魂灵——要字面免得于玄虚,则就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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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尘影》中篇小说,黎锦明作。它描写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国民党背叛革命前后南方一个小县城的局势。这个小县城在大革命中成立了“县执行委员会”和“农工纠察队”,斗争了地主豪绅;但在蒋介石叛变革命时,当地土豪和各反动人,与国民党军官相勾结,对革命力量突施袭击,屠杀了许多革命者和工农群众。

中国现今的一份人,确是很有些苦闷。我想,这是古国的青年的迟暮之。世界的时代思早已六面袭来,而自己还拘禁在三千年陈的桎梏里。于是觉醒,挣扎,反叛,要而参与世界的事业——我要范围说得小一:文艺之业。倘使中国之在世界上不算在错,则这样的情形我以为也是对的。

〔5〕作者不愿意使我们太受重压罢。但这是好的,因为我觉得中国现在是向大时代的时代。

〔1〕本篇最初印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上海开明书店版的《尘影》一书,题为《〈尘影〉序言》,稍后又刊载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上海《文学周报》第二九七期。

〔4〕《尘影》中有这样的描写:大土豪刘百岁被捕,群众要求将他死。他的儿用几千元向混县党当委员的旧官僚韩秉猷行贿求救。韩受贿后宴请同党商议,说是“人家为孝,我就为仁义”,最后商定将刘百岁放。“三血”是书中主要人县执行委员会主席、革命者熊履堂在时局逆转后被杀时所溅的血:“难看”是旁观者的议论。

〔4〕我看见一篇《尘影》,它的愉快和重压留与各的人们。

我觉得我的话在上海也没有改正的必要。

他将小宝留下,不告诉我们后来是得死,还是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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