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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规范也不是完全不好的东西。它虽然限制了个人的利益,但因为它
有普遍
,同时也实现了对所有人利益在表面上的平衡(“在表面上”是因为普遍
不是绝对的)。规范这
东西还
有普遍认可
,也就是说大多数人都承认并遵守它。否则,它也不大存在了。比如和女人上床这件事,大多数男人都要厚着脸
追,直到人家同意才行,所以这事看起来
麻烦。如果大家都回到原始社会去抢婚,那我
门也得带个大
。但仔细想想,抢回家的很可能还是个大麻烦。不过既然大家都在抢,我肯定也不甘落后。
偶尔我们也会去破坏一下,但大多是轻微的,而且心里很不踏实。也有人会经常轻微的破坏规范,而且心里很踏实,那他就不仅是个混
,而且还不要脸了。就像我们小区里有
人家养了条比我还
的狗,遛狗一定选在下班
峰的时间,还从不牵着狗链,放任这只
大的狗像匹
一样在小区里飞奔。其实我觉得牵不牵着已经不重要了,那条狗要是想跟谁闹别扭,除了武松李逵这
有打虎经验的,谁也拽不住它。要是有谁对这条狗稍有微词,这家人准冲过来叫得比狗还凶。就这样,我觉得这家人实在不要脸,同时心里还觉得他们确实够混的。但有一天有人报了警,人家警察一麻醉枪就把狗给撂倒了。我以为这家人准得上去跟警察拼个你死我活,但他们很让我失望,居然连个
都没敢放。就这样,他们在我心中就由不要脸的混
变成了asshole。
“不知
”是一
境界,而“
不着”就是一
勇气了。“不知
”是对绳
存在的无视,而“
不着”就是对绳
本
的蔑视了。比如我明知
烟有害健康,但我还是要
,就属于“
不着”。又比如我明知
和她上床后会有数不清的麻烦,但我还是成天想着她衣服里的
到底是什么样的,也属于“
不着”。但如果有一天我得了肺癌,或以后她天天在我耳朵边絮絮叨叨
这
那的,我也许会后悔,但也只能认了。这说明当混
是有代价的。不过还能说明我
备承认和承担代价的勇气,这样一来我还应该是个勇敢的人,不过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几十万人觉得自己可能要当混
了,并不是因为他们可以捆人了,他们只是看绳
的而已,更不是因为他们突然把绳
的存在忘了,我不信他们有那么好使的脑
,而是因为捆人的可能要换人了。摆在几十万人面前的是一
选择题:继续
看绳
的还是当一把混
。答案其实很简单,要看换人的可能
有多大。如果换人的可能
很渺茫,那就老老实实的当看绳
的;如果换人的可能
很大,那就想都不想
决当混
。如果可能
参半,那多半也要当混
,毕竟当混
能捞
实惠。现在几十万人一起选择了当混
,因为他们觉得换人的可能
太大了。
还有一些人,他们可以破坏规则,但不必承担代价。并不是因为他们有勇气,而是因为这些绳
就是他们捆的。我觉得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才有了幻想破坏但不付
代价的空间。如果他们破坏得足够厉害的话,我们就会把幻想变成现实。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我们也有了捆人的权利,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当混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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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快乐了。因此,如果我们忘记的越多,就可以越接近快乐,如果我们能忘记了所有绳
的存在,那么这些绳
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能忘记所有绳
存在的人我还是一个不认识,不过倒是听说有人曾
到过,比如庄
,他
这
状态叫“逍遥游”。
我们都希望自己利益最大化,那样就需要我们无视或破坏所有人的利益,也就是无视或破坏规范。但我们又不敢承担无视或破坏规范的后果,这就注定了我们只能被绳
捆。
几十万人为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