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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3/3)

还有人介绍时说,这是才女某某。我对这个称谓也恶痛绝,程度在被称为“作家”之下。被称为“作家”是我最恶痛绝的称谓。(详情见《我不是文人我不是作家》有人说我写那文时到底有沾沾自喜的味,回看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啊。我。)

又回品味了一下历史,被称为才女的女人,好像没有哪个是幸福的。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玩味的现象。一方面,社会和某些男人希望有那么一的女人,另一方面,一些女人也不甘心平庸。可是问题是那一方面,才女可以被欣赏被赞,真正与才女白谐老的男人没几个。即使走在一起了,也是遗憾收场。能够欣赏才女的男人当然是不等闲之辈。两个太优秀的人在一起,可想而之。越是在乎,要求越多。越是要求多,越是难以满足。所谓的幸福,其实便是自己对生活对人的一满足度。

才女这个称谓,往往会让我想起诗经中的那条净的草,所谓伊人,在一方。丽,悠远,孤单,适合远观。采之,鞋便了,衣也就了。当然,采的过程应该是快乐的。因为“想”。毕竟征服一个才女或者被一个才女喜或者上,还算是一件很光彩也很有满足的事情。

才女,人们经常会忽略她的外在。好像被称作才女就可以不必要求她的模样。这样的才女,很多很多,她们的内在的光华,足以让她们的外在被冠上“气质女人”一词。那些既有外在又有外在的才女相比,在际遇不佳时,或多或少,都会自怜一番。但是她们的自尊不允许她们大张旗鼓地忧伤。真正的才女,都自尊看得比任何东西都要。因此她们经常被迫着要自不息。

玲说不了男人的钱的女人,是最失败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不懂得她的这斩钉截铁的世俗。现在,我好像理解了。而我,就是这样一个失败的女人。只是,在失败的同时,却依然觉得,自不息不能丢。自我价值的现,是否真的比的生活更加重要?

没有谁规定,才女不可能庸俗,不可以肤浅。其实,我喜玲,喜她对生活的态度,多于喜她的作品。在应该肤浅的时候,彻底地肤浅;在应该庸俗的时候,彻底地庸俗;在应该雅的时候,又可以彻底地雅;在应该刻的时候,又可以彻底的刻。

她也被称作才女,即使她能够这样大俗大雅,能屈能伸,她的一生,还是传奇而动。许多普通人羡慕这传奇和动,觉得那是生命的馈赠。可是,真正的生活中,又有谁愿意遭受孤寂与凄苦呢?

才女们的所有悲剧,都缘于她们被称作“才女”。

幸福,我们不要只看一时,要看一生。而一生,那么长。

那么,那么长

我不是才女,我也不要才女。那么,就让我肤浅地活着,肤浅地着,肤浅地痛着和笑着。

只是,当我真正平凡了的时候,我是否又会有另一不甘心?本文来自翠微居小说素材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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