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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我抱起床的衣服在他妈尖锐的咒骂声中窜了去。

那次后,我就明白,我飙不过他妈。

隔了没多久,我大婚。我长得比我略差,但好在她格十分娴静。她和温澜两个人,都是声名在外,一个会读书,一个会持家。

也好在有她们两个的存在,别人提起某某村的林家,才是先褒后贬。

我娴静温淑的也不块念书的料,勉中毕业后去了温州一家工厂上班。

走了狗屎运的她被老板的儿看上了,苦苦追了几年后,得了人心,两个人喜喜的回乡来办酒席。

新郎家有钱烧得慌,给了笔丰厚的钱给我爸妈,一定要我家把婚礼办得声势浩大。

于是乎,盛况空前,十里八乡连八杆打不着边的亲戚都被请来了。

叶添是温澜带回来的,他是温澜的大学同学。温澜的说法,叶添是无聊透了千求万请的要跟她回老家参观一下乡下的婚礼。

现在想来,以温澜的格,怎么可能会带个无关人员回家。

叶添来是很是时候,新郎的伴郎到我家的第一天不知好歹的去逗隔家的狗玩被狠狠咬了而缺席,于是长得很象样的他被温澜推荐给了我夫。

我作为伴娘现在他前。

他对我一见钟情。

第20节

30。

一个人一旦被情的荷尔蒙支时,就会变得毫无理智可言。

叶添中再也看不见学识渊博,聪明智慧的温澜,用他的话说,见我的笑容他才知回眸一笑百媚生是真实存在的。

他还说,温澜是他的学妹而已,这一趟来,就是冥冥之中有神的指引,指引着他前来遇见我。

他还说,轻轻的我来了,只因为你在这里等待。

他说的话对20来岁的我来说,很是新奇的。

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不良女孩,赵小龙比我还不学无术,至少我还认得26个英文字母,他到现在短信都发不利索。

我从没有听过叶添嘴里那样的文绉绉的情话。

叶添开始疯狂的追求我,温澜所在的大学离我们老家那真真的是翻山又越岭,她乘火车回家要足足一天一夜。

这样遥远的距离也没有扼杀叶添的万丈情。

的婚礼过后,温澜一个人回了学校。临走时,她跟我告别,我们站在我卧房前的天井前。

她说,小慧,我回去了。

我双手兜,习惯的瞟她一,哦!不送!

她笑了笑,仰看天井上那一小片天空,沉默了一会才说:其实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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