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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也有些
理,到底谈不谈得上“
谋”大概只有手机商人们知
了。不过,另外一位50多岁的李大爷的看法似乎更
代表
。他认为手机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联络方便,提
工作和生活的效率,而现在的拍照手机的照相功能也好,彩信彩铃功能也好,在实质上不过是一
缀,却让很多年轻人沉迷于此,
费了不少心思和时间。?李大爷念念不忘的是有一回打儿
的手机,先是听到一段周杰
的音乐,他想这儿
几天不见说话都结
了;然后
接着一个有如鬼魅般的声音响起:“恭喜你,找到我了!恭喜你,找到我了!”他莫名其妙,“儿
,儿
”不停地喊,对方却一个劲儿地在“恭喜”……直到后来才得知这不过是儿
新下载的一段彩铃。?实际上李大爷说的也不假,手机的拍照功能现在已经喧宾夺主,成为一些年轻人选购手机的第一看重条件,当记者走
北京有名的公主坟手机批售市场,各
品牌的拍照手机总是摆在柜台最醒目的地方。?店主这样向记者推销:“大哥,买这手机吗?拍照的,你看这世界多
好!蓝天白云,青青的小草,鲜艳的
朵,你就不想留个纪念吗?大街上还有那么多
女……”记者推推了
镜,仔细一看,这还真是卖手机的地方,而不是数码相机的专卖店。
永远的偷拍……
哲学家说,存在的即是合理,合理的必定存在,有时候咱还不得不佩服这句话的
明。来想想为什么偏偏把摄像
安装在手机
上?假如安装在自行车上,一路呼呼下来能把沿途风景拍个遍,还可以边踩边充电;假如安装在
镜上,看到哪里就拍到哪里,不是更好??
妙之
就是这两
假设让一样东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
”,那就是:偷拍。
女的裙
底下总放不下一辆自行车吧?至于“
镜式”的则更麻烦了——你总不至于把
也伸
去。?只有手机才好在人群的掩护下堂而皇之地完成这一动作,实际上这样的新闻也是时有发生。信息产业
的官员表示,拍照手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正常,并没有引发较大的社会问题,国家之所以未对拍照手机的生产销售
限制,是因为偷拍等负面影响归
到底还是使用者自
的问题,在这些方面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社会学专家对此持相似的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姓王的研究员说,任何技术
步都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但不能因此就将新技术拒之门外。比如一个人想偷拍,如果没有拍照手机,小巧的数码相机一样可以成为他的工
,因此可以说拍照手机本
是“无辜”的,关注偷拍的问题应该更多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关注。只有当拍照手机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时,限制它的生产和使用,才是有所必要。?律师认为公众也要明白“偷拍”的概念。从法律的角度看,“偷拍”更关注的是拍照者的行为结果,一是看有没有由此谋取利益,二是看有没有恶意散发、诋毁被拍照者的名誉。如果拍照者以上两项行为都没有,而只是把拍来的照片作为个人欣赏或者资料收集,那么既不违法也不侵权。因为从法理上说,人们的隐私权受到公共空间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的限制,在没有用以谋取利益和用以恶意传播的前提下一个人在公共空间里被拍照,本质上同“被人看在
睛里”没有什么区别,拍摄者的行为也就如同他的注视行为一样,谈不上侵犯对方的肖像权。当然,事主发现时也可以要求拍照者停止拍摄和赔礼
歉。?由此看来,一直说不完
不尽的偷拍问题在法律上还很复杂。然而也不能回避的是,现在的拍照手机已是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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