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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3/3)

我已和女友同居了4个月。我非常喜和她住在一起,我们计划在半年内结婚。和她同居真的很好,因为自从她与我同住后,我们变得更为亲密。我们打算结婚,这样会让我们的关系更为永恒。我认为结婚是互相承诺至死不渝着对方,而且努力维护双方的关系,不断成长,不论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虽然手上没有戒指,我们认为我们已经结婚了。4年的发展,我们才慢慢到达目前的境界,我们希望在近几个月内,让它合法化。这样我们才能住在一起,而不让父母或其他亲友心。她曾表示结不结婚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我喜法律,而不是宗教的制内。再者,我怀疑真正的婚姻是否保留了一些我们目前尚未察觉到的事,等待我们去发掘!对我来说,一夫一妻是惟一的方式。”

“我喜同居,但是我宁愿结婚,我渴望更贞的承诺和更多的安全。”

“我已经与她同居大约两年,但是我希望赶快结婚。我不想一个人过日,我有太多渴望与需求的事必须从与别人的互动中获得,在我想到要和她结婚时,内心无比温馨,而且有一亢奋。这与我渴求的安全有关。”

有一位男士反对结婚前同居的想法:“我比较保守,希望先结婚。我不需要试婚,因为在结婚时,我已经肯定了自己。”

离婚男士比较喜同居(不必导向结婚),其中有些人发现同居是比结婚步的形式:“我先前结婚近10年,目前的‘婚姻’是在双方同意下,没有法律,没有教会的祝福。我比较喜这样。”

“我结婚32年,离婚11年了。二次世界大战,我在海外期间是我惟一不忠实的时期。目前我是单,可以随心所,但常常觉孤单,没有伴侣共眠、拥抱,也没有人来拥抱我。在我需要时得不到支持(加我的信心),更没有人关心我。但是我比较喜同居而不结婚。如果我们的情很好,我们会更关心和贴对方的受和需求,明白对方可以随时踏门,会让我们更努力去维系这份情谊。”

“我最好不要再结婚。结婚是幽禁、窒息、荒谬的事状态。人们应该据自己的意愿住在一起,同时维系下去,但是如果他们不想如此,应该可以分开,而不必招惹法律上的麻烦,既昂贵又不公平,而且常常伤害到当事人。”

许多鳏夫也觉得同居比再婚方便多了,是令人快乐和满足的安排:“目前我和一位72岁的女人同居。我们在很多方面都能同乐,尤其是在床上。她像我一样很喜,但愿我能迎合她的需求。我们不打算结婚,这样的日跟以往的婚姻生活没什么两样。”

有些男士兴采烈地描述他们的同居关系:“我和伴侣在不同的情境下相了一年,公路旅行、营、住在毁损程度不同的房里。过去6个月是由我资助她。在这之前,我们用她的存款旅行,而且用她的薪住旅店。这是我所拥有过最好的关系,我想维系下去,因为我们心灵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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