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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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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们大都睡着了。远近铺位上传来的呼噜声,此起彼伏。已近午夜,毕自强仍然无法入睡,便把右手臂枕在后脑勺上,在黑暗中茫然地睁着双眼。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偏偏会有如此不幸的厄运?!想看

第七章锒铛入狱(之三)

过了一些日子,毕自强陆续熟悉了这里的其他犯人。在这七号监舍里,关押的都是罪行较轻的犯人,最长的也只被判十年徒刑。在众犯人中,犯各种罪行的都有。不过,大家在心理上的感觉还是彼此平等的。唯独犯了*罪的人,在牢狱中却是受人鄙视的,他常常会成为众犯人欺负和戏弄的对象。

在这犯人当中,有三种人是相对有地位的。第一种人是“牢头”。所谓“牢头”,大都是在犯人中说话算数的人,其他的犯人在他面前只能是唯命是从,受其支配。通常,“牢头”往往是依仗自身的暴力行为来发号施令的。在监舍里,私下的犯人暴力是屡禁不止,故而监狱对于胆敢惹事出格的犯人,情节严重的,还有被关进“小号”的惩治手段。有的“牢头”不完全是靠拳头打出来的,比如说坐过“小号”的犯人,也是成为“牢头”的一种本钱。在管教干部眼里,这类犯人大多属于劳动改造表现不好的犯人。第二种人是所谓有钱的犯人。犯人中谁家里有钱,能经常寄钱来或捎来一些香烟和食物,同监舍的其它犯人多多少少都能沾点油水。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对这样的犯人,“牢头”总是呵护着他的。其他犯人要出来与他挑衅滋事,“牢头”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出头帮他摆平此事。第三种人,就是在管教干部眼里劳动改造表现积极的犯人,其他犯人表面上也不愿和他找太多的麻烦。

杜云彪因盗窃罪被判了十年,已在这里服刑两年半了。因胆敢违反监狱的规定,他曾经被关过三次“小号”,从此赢得众犯人的敬畏而成为“牢头”。杜云彪在众犯人中横行霸道,远交近攻,恩威并施,无人敢招惹他,更无人敢公开挑战他的“牢头”地位。

按年龄而论,毕自强刚过十八岁,是七号监舍里最年轻的犯人。虽然他进来的时间不长,在众犯人中也没有什么根基,但其他犯人惊恐于他入狱时所表现出来暴力手段,加上“黑哥”杜云彪为增强自己己的实力,有意与来自同一城市的毕自强结为牢狱盟友,故对他也相当亲近和照顾,所以犯人中也没有人敢出头招惹他。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毕自强那万念俱灰的心情一直挥之不去,但也渐渐地适应了牢狱里的劳动改造生活。他平时沉默寡言,脸上总是一副心灰意冷、郁郁不乐的样子,很少主动与众犯人凑在一堆地攀谈和交流。

在众犯人中,与毕自强接触最多的要算韦富贵了。由于他和韦富贵平时要结伴在一起干活,彼此之间需要相互关照和帮助,时间一长,两人也变得亲近起来。韦富贵的床铺在毕自强的斜对面,平时没事的时候,他经常主动过来找毕自强闲谈瞎扯。

韦富贵比毕自强早入狱七个月。他原是南疆市郊区石岭公社第三生产大队的农民,家住新村。因家庭出身是富农,他在村里属于“黑五类”子女而受到歧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政策有了松动,他不满现状,不再待在家里务农,而流窜到南疆市里来谋生。他先是靠捡破烂度日,干过木工活、当过搬运工。后来,他彻底地改了行当,专门在西平桥附近装瞎子给人算命看相。有时,他也伙同他人在大街小巷里用设圈套、演“双簧”一类的把戏诈骗别人的钱财。不料,一日东窗事发,韦富贵被其同伙揭发出来,由于在性质上属于诈骗惯犯,这才锒铛入狱,被判了六年徒刑。

实际上,韦富贵是一个头脑活络、处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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