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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2/2)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日

——但也有人说,陆小芬以材惹火自豪,没有罩的习惯,才不小心穿了梆,事后她大哭一场,并且向《民生报》涉,希望收回那三张穿梆玉照,以免被广为传。

行到,这个礼拜的“周未夜天使”不是别人,正是一九八三年的金奖影后陆小芬,所有的人都为她情洋溢的歌舞引了视线,目不转睛。

一九八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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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与搞

全书完

第二天,《联合报》综世版、台湾时报社会版、民生报影剧新闻版都图文并茂地刊登了陆小芬穿梆的镜,民生报最绝,三张连续动作的放大照片使陆小芬除了重要的“二”之外,纤毫毕,令读者大饱福,叹为观止。……

的确是“个人行为”、是“私人行为”,但这只有在两情相悦、自由恋的前提下,才能成立。法国哲人卢梭、国哲人佛兰克林、英国哲人罗素,都是有名的风,但他们只见情雅致,不见绊闻丑闻,为什么?就为的是他们并没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他们从不会付什么“遮羞费”,因为女人以和他们上床为荣,两情相悦、自由恋,又何羞之有?所以,这份的当事人,他们上床下床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都是“私人行为”。

——有人奇怪,以陆小芬目前在影坛的地位,为什么要去牺牲相,各报又为何不约而同地大作文章?莫非陆小芬是被授意暴以冲淡江南命案的

国民党拆烂污,被曝光后,障法有一大堆。其中最时髦的,就是推说这是“个人行为”或“私人行为”,用来阻挡公论。不错,的确有些行为是“个人行为”、是“私人行为”但这要视当事人的份而定、也要视当事人有无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而定。

——怎样看国民党的桃事件?

就这样,在江南命案正如火如茶地煎熬着国民党的时候,一向很少边新闻的影后陆小芬大穿梆消息,很清凉、很地稍稍引了人们的注意,激起一阵小小涟椅。

我不知新闻局或有关单位最后是怎么理这一事件的,不怎么理,反正陆小芬是赢了,不论国民党授意也好、不授意也罢,陆小芬的房终于争取了自由。

被国民党当汉枪毙了的梁鸿志,死前有一段名言,他说:“全世界有两件东西最脏,但男人最喜搞,一件是政治,一件是女人的。”国民党喜搞政治,是让我们公开知的:但他们喜搞女人的,却不让我们公开知。国民党的大理是:政治是众人的事,但看我搞;搞是“个人行为”、是“私人行为”,不要你问。

但是,搞搞到涉及利用权势伤害别人或影响公众权益,则就不然。夏禁搞搞到家破。商纣搞搞到国亡;齐庄公搞搞到政变;吕不韦搞厉槁到权移。……政治人大权在握,牵一而动全,这当事人的份,搞可就不那么简单了。大权在握的人,不把严加束,轻则以公努付遮羞、奉公产以赠一人;重则串连起生关系的王朝,天下不归于智而归于肾,则也就离败亡不远。当然他们的败亡不足惜,但是百姓何辜,受了他们大之害以后,何能再受他们小)之害?所以,揭发他们“个人行为”、“私人行为”的障法,挖绊闻丑闻,也是大家义不容辞的事。要知凡属可受公评的事,就决非“个人行为”或“私人行为”,我们不要给他们骗了。

鼓声愈来愈急速,歌舞方酣的陆小芬己完全沉醉在节奏里,她的双手猛然往上一抬,刹那间,罩在她韵律装上半截一件短的不能再短的小外衣也跟着向上一拉,哗!她前的一对房竟猛然地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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