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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3/3)

个罪恶的男人啊!连洋妞都挡不住我的魅力,唉。」

由新加坡发的这班飞机,目的地是国的华盛顿,但那并不是夏寰的最终目的地。由机长方才的广播中知,大约还需要十二个小时,才会在华盛顿降落,接着夏寰还要转搭国国内航线,前往位于中宾州的费城。

费城,这个陌生的地名,因为连结上「欧英治」四个字,看在夏寰的中,比什么知名的观光景都要来得令他兴奋与期待。

光是想象英治看到他时,会是副什么表情,夏寰的角就恶作剧地扬起。

那家伙平常总是正经八百的,没啥表情,让人误以为他冷漠、在上、难以亲近,但其实那家伙的内在……实在有趣得。许多人都「天才」、「天才」地叫他,可是夏寰觉得最适合形容他的词是「笨拙」。

嗯……这两个字要是说给小治听,想必又要把他气得直冒烟了。

可是他真的很笨拙。

明明脑好得很,关于医学上那些难解的东西,能以比别人快一倍的速度收,可是关于他自……不或实力、格,他却是属于那必须跌跌撞撞,摸索半天才能理解他真正想要什么的那人。

这看在夏寰中实在不合逻辑。因为人到底是自私的动,凡事应该都是由自己角度发、思考,好比说小孩最快学会的话往往都是「我要这个」、「我要那个」,怎么会有人长到这么大,还是对于「自己」这么茫然不了解?

这就是夏寰不由得要骂英治「笨拙」的理由,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望也就罢了,居然连「察觉」自己内心的望都比别人慢上一拍。幸好这迟钝仅限于情方面,要是连日常生活、应对退都很迟钝的话,那英治一定会变成一个毫无主见的弱动

只是,相对地,他的这份笨拙也给予了夏寰可乘之机。倘若英治和夏寰都是属于同类型的人,他们之间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今天的……恋人关系。

是。虽然这是不能公开的事,但他的的确确和那家伙是一对恋人。

是的。那个笨拙的英治,往七年来一直不晓得他和他算是「恋人」关系,一直到去年十月,当英治要前往国研修时,经夏寰醒后,他们这才算是相亲相,彼此确认了对方的「恋人」地位。

确实很不可思议吧?竟有人能笨拙迟钝到这地步。

用膝盖想想也该知,他夏寰又不是没人、不受迎,不是他要自夸,打从他十二岁丢掉童贞后,他在女人堆中可吃香得很呢,从来不缺女伴……而这样喜好女(by英治之言)的他,竟能和一个「男人」整整往七年耶!

如果他只是好奇男人抱起来是什么滋味,那偶尔为之、只此一次也就够了,么纠缠他欧英治纠缠了七年?还被责怪自己将他视为女人的替代品?

哈,真是个大笑话。自从和英治在一起后,他虽然不改心的行为,但没有半个女人能和他往超过两周,全都是因为那些女人总是哭诉着……「你本不我,你只是把我当成发望的工吧?!」一个接一个主动求去。他真要说,那些平常里只有名牌的女人,在这方面却绝对比天才医师小治来得锐,因为她们说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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