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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3/3)

还问公安局的人要烟,说是不让他烟他就不上台。公安不但不给他烟,还用他,他就躺在地上破大骂。

田大的被捕判刑,仍然没有遏制住两个村农民弟兄发家致富的情。大队和矿上抓得一松,矸山半腰上四都是炭塘;抓得一,农民弟兄又拥到了矿门和运煤铁上,扫捡路上的煤,扒搂运煤的火车。

对自由经济的情,也渐渐影响到了胜利矿的工人家属。大约在70年代中期,不少工人家属也上了矸山,而且还在矿区周围的荒地上开了不少大大小小的菜园。那当儿,曹心立已到胜利矿当了政治主任。曹心立便在全矿职工大会上说:“我们胜利矿是在小生产者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河东、河西村的小生产者,蚕着我们社会主义的大矿,也蚕着我们工人阶级的思想。”

后来就发展到了集哄抢。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河西、河东生产大队的农村们和胜利矿那些吃商品粮的煤矿们不那么一致了。两村的农民弟兄一而再、再而三地到矿内的炭场抢炭,穿着土染袋布服装的大队支书们却不愿了。再后来,大队们也和落后社员同合污,带队车到矿上“借炭”,还“借”得理直气壮。田老三就公然说过:“这些炭本来就是我们地下的,我们借用用理所当然。”

事情就这么奇怪,庄群义们汗淘炭是挖社会主义墙脚,集哄抢倒不是挖社会主义墙脚了。从公社到县里,地方们都明里暗里护着田老三们,使得田老三们的胆越来越大,就差没把胜利矿的大井架扛走了。

对此,庄群义很不以为然,从心里认为这样太无赖,背地里总把田老三称活土匪。还讥讽说,与其到矿上抢炭,倒不如拉起基民兵,端起枪直接去抢银行了。对这类哄抢事件,庄群义一次也没参加过。

庄群义有庄群义的行为准则和德准则。

到了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情况又变了。河西、河东村都开起了小煤矿,乡镇企业走到了中国经济的前台,乡矿矛盾也一步激化。为了争夺地下的煤炭资源,乡矿双方的官司一直打到市里、省里。后来,市里在请示省有关门后,作了一条规定:河东、河西的小煤矿只能开采海-180米以上的边角煤,主采区和煤田不准开采。河西的田老三、河东的田大偏不这一,四,把个胜利矿淘得个千疮百孔,为此还闹了人命。有一次,田老三和两个井长下井去检查工作,正巧胜利矿那边放炮,煤炸穿,田老三当场死亡,两个井长重伤……

庄群义就是在田老三死后任河西村党支书记的。

公正地说,新上任的庄群义一开始并不想沿着田老三的路走下去,继续和胜利大矿争资源。然而,河西村的八座小煤矿已无一例外地扩张到了胜利矿的腹地,他已无法改变这一现实了。他又看到河东村的村民在田大的带领下,打通了大矿的巷,把大矿的炭老往自己窑拖,也就忍不住了,便也动起了手。脆让会计带着现钞下井,当场给大矿的工人,在二三百米的井下搞起了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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