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章(3/3)

地的城镇。据我从一个县法院所了解的情况,2005年度,该院受理离婚案件六百九十一起,起因为当事人外打工;双方或一方有外遇的,占90%。一个新的情况是,在涉农的离婚案中,妇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过去多扮演被“遗弃”角的“秦香莲”们,在城后,反而比男更容易生,也更容易通过各途径改变地位,特别是一些从贫穷山区走来的妇女们,一旦脱离原来的生活轨,便从此再不回家乡,不认前夫、不认儿女,造成许多“事实离异”和女被遗弃的悲剧。

在西的重庆,一些基层法的法官对打工女诉夫离婚的情形已习以为常了,一个县的一个乡镇法2003年办理了一百六十四件离婚案件,2004年上半年受理九十八件。外打工女起诉离婚案已成为一些律师的主要案源,其中八成以上是外打工一方先行起诉。在我所调查的几个县市,当地离婚诉讼的原告也主要是外打工女。

婚姻危机还是刑事犯罪的温床,在农村,一些婚姻纠葛,最终还有可能演变成为夫妇相互残杀的家悲剧。

对于孩来说,孤寂的留守生活再遭遇父母离异,更如雪上加霜。

且不说由于父亲或母亲的外,孩实质上已经丧失了一半的天,留在孩边的那个“单亲”,也往往由于留守压力,在自觉不自觉中使孩得到的大打折扣。如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家中不仅孤灯只影,一整年一整年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还要耕家里的承包地,赡养老人,照顾孩,所有的活、重活都要一肩挑,即使是病了、累了,也找不到一个人来分担。劳动度大还在其次,留守妇女最主要的,还是神压力。大多数留守妇女在外都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怕招惹闲言碎语;而对在外打工的丈夫,既担心其安全,又对其能否经受城里的诱惑心存疑虑,过着提心吊胆的日。情绪化了的时候,对孩的态度就可想而知。反之,由男方留守,也是同理。而随着“打工婚姻”离婚率的不断攀升,这压力和恐惧还会在更多的留守家升温。

对于父母双双外、被托给他人照的孩,父母更是已蜕变为一年两年才个脸、见个面的符号和概念。

这些孩孤单地留守乡村,少有依靠。内心的寂寞与忧伤,生活上的不便与环境的歧视,意外的人伤害,无一不在困扰着这些孩。由于缺乏亲情滋养,这些幼小心灵,有的走向消极、孤僻,有的变得任、暴躁。父母在生活中的缺位,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这些孩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的形成。电

诞生在新时代的“孤儿”(2)

最不幸的还是解以至发生刑事案件的家的孩

离婚,对于成人来讲还可能是某解脱,但带给孩的,只会是留在他们心中无法消弭的痛。在笔者查阅的一些离婚案卷宗中,因顾虑带着孩会对以后的工作和再婚有影响,还有相当比例的离异双方都拒绝将女带在边,这对孩幼小的心灵是何等的打击!这样的孩的前途也最为堪忧。调查中,笔者翻阅过一些少年犯罪的案卷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中一半以上的犯罪留守儿童,大多家破裂,或者父母长期不和。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