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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3/3)

中午时分,陆致芬参加社团会议,这是场急会议,上午课上到一半才通知要举行,内容就跟孤儿院有关。

陆致芬还在想那对小女孩,不过她也知老公说得对,目前确实不宜有任何动作。

少渊比她聪明,总能把事情想得周全,不像她,光看到那两个小女孩,心里就难过到不行。

说真的,那天去孤儿院探视,她差想把那对小妹带走,因为她们在秋千架下彼此手牵手,相依为命的画面真的太震撼了,到现在那个画面还留在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甚至可说已经刻在脑海里了。

难怪人家一通知说社团要开会,内容是跟孤儿院有关,陆致芬立刻表示愿意席,连午餐都不吃了,当然她已告诉老公,老公也同意了。

一旁有同学走来,看见陆致芬,“致芬,有说是什么事吗?”

,“不知,只说跟孤儿院有关。”

“是不是要去参访啊?”

陆致芬摇,“可是听说是急事件。”

两人还在讨论大概是什么事,社团的几个便走教室,所有人正想凑上前去问个明白,只见们什么都不肯说,只是面凝重,分发着书面资料。

资料上说明孤儿院目前所在的位置,占地面积,收容院童人数,院内工作人员与教职员人数等基本资料。

“致芬,给我们看这些到底要嘛?”

“我也不知耶……”

虽说不知,但看着社团学长每个人凝重的表情,陆致芬可以觉到大概是很严重的事。

“各位同学,很抱歉临时将各位找来开会,两个星期前的星期六,我们社团到孤儿院去探视院童,现在这间孤儿院遭遇了很严重的危机,社团方面觉得应该向各位同学报告一下。”

陆致芬心漏一拍,危机?什么危机?跟那对小妹有没有关连,会不会影响到她们?

拜托!千万不要,她们已经够可怜了,孩不能跟父母在一起,只能相依为命,这样还不够可怜吗?

“学长,是什么危机啊?”一旁有个学弟举手问。

“我大概解释一下,孤儿院已经成立四十一年了,目前所在的这块土地其实是向一位大地主低价租来的,那位大地主是个大善人,为了善事才将土地低价租给孤儿院,租金非常的低。”

“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三年前大地主去世,土地继承人不愿再将土地用这么低的价格租给院方,要求院方搬迁,不然就要提租金,可是这些继承人喊的租金价格太,院方承担不起,于是他们便将土地卖给大企业,听说连着周围的土地要兴建豪华购中心。”

“土地卖掉了吗?”

“土地现在已经卖掉了,而且这个案也无法适用民法四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因为孤儿院跟原地主之间的租赁契约超过五年,也没有缔结经过公证的书面契约。状况很复杂,但总归一句就是,孤儿院现在必须搬走。”

“搬走?要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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