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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突然打我电话,告诉我要来
版社见我一面,他对书稿不放心,还没有等我回答就挂断了。我对此心生厌恶,心想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曾经是大红大紫的作家就可以这样
他是中午来到
版社的,与我想象的一样,三十多岁,
着压得很低的
球帽,可以遮住大半个面孔,像个过气的文艺青年那样穿着球
和系带厚靴,他穿得很少,蓝绿格
衬衫外面
着
夹克,只是走路的模样依然生机
,这导致他冲
办公室的时候我的心脏仍然没有能够免俗地猛
一下,瞬间缺血。难怪他曾经是个万人迷,我能
“为什么你那里有回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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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就是突然想听听你的声音,收到你的明信片想起很多事情来。”他又请我帮忙,帮他的杂志找几个刚成名的作家作为采访对象,我
糊地应着,等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他是躲在厕所里面给我打电话,只有在这样密闭的空间里才会说话有回声。我们都过了少年时代了,他不用再躲在厕所里面给女生打电话而担心被父母发现,他是在躲他的女朋友。我心里发慌,躺在床上想着小五是否真实地对我好过,我想起来当我在南方的时候,他曾经陪着我去买一条棉被,因为那些日
里连日下雨,我的被
都
了,他骑着自行车从商场里替我买了粉红
的棉被。但是很快我就想起来那个推着自行车扶着棉被走在我
边的人不是小五,那是
肯,甚至买给我巧克力吃的人也是
肯。
“喂,不好意思这么晚了。”他那略显陌生的声音。
用白
的打印纸,用铅笔或者是最细的圆珠笔写信,因为总是写了太多的话,总是担心纸上挤不下那些话,于是贪心地把字
缩在一起,一行比一行
。于是当那张寥寥数语的明信片扔
信箱的时候,我想我的抒情年代算是结束了么。
小五在一个星期以后回我电话,我已经在床上睡了,枕
底下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在梦里面,第一个回合的振动将我带
第一层梦境,我意识到有电话
来,我想大吼一声将自己叫醒,我甚至想到妈妈,要是妈妈在
边就好了,她会像上学时叫我起床那样推搡我,所幸手机又振动了第二次,我彻底醒了,看到白
的屏幕上,亮着小五的名字。
两年后成年的娜塔莉波特曼演了一场新的电影,突然觉得那最最
好的少年时代就是这样消逝了,虽然我喜
她的红
发,但是已经不复少年,不再是抱着灰兔
和绿
植
,义无反顾地在街上行走的小姑娘了。
他不言语,又扯开话题说其他的,“再过两个月我会
差到你那儿去,我去找你。”
“好的,你是不开心么?”他那里太安静了。
而每天上网收作家先生的电
邮件已经成了习惯,并且我开始回复他的信件。如果要再次把我们的信件从文档里面找
来看一定会发现很奇怪的事情,我们的信全都不像是写给对方的,我们
本不会提及对方信里面讲到的事情,却只是说着自己的事情,今天看了一个什么电影,最后
到想哭,或者今天煮了什么菜吃,再或者是回忆各自的故人,下雨天我讲我走路走
了一条
。我抱怨着北方的
,风沙,乡土气息的建筑,吵闹而混
的商场。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在北方的生活突然变得那么琐碎,我哪里还是那个浪漫主义的女孩,我哪里还像那个可以怀抱着一盆绿
植
在人群里的小姑娘,那个细
的,
神锐利的,会学麦当娜唱iamavirgin的小姑娘。我们都提及的是电影《杀手leon》。
随意地支使人,如此武断,正是我最最讨厌的男人类型。
我失望极了,顿时就收住了记忆,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小五对我好,我只要他在那里,他在那里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