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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2/3)

有一天,他突然打我电话,告诉我要来版社见我一面,他对书稿不放心,还没有等我回答就挂断了。我对此心生厌恶,心想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曾经是大红大紫的作家就可以这样

他是中午来到版社的,与我想象的一样,三十多岁,着压得很低的球帽,可以遮住大半个面孔,像个过气的文艺青年那样穿着球和系带厚靴,他穿得很少,蓝绿格衬衫外面夹克,只是走路的模样依然生机,这导致他冲办公室的时候我的心脏仍然没有能够免俗地猛一下,瞬间缺血。难怪他曾经是个万人迷,我能

“为什么你那里有回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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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就是突然想听听你的声音,收到你的明信片想起很多事情来。”他又请我帮忙,帮他的杂志找几个刚成名的作家作为采访对象,我糊地应着,等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他是躲在厕所里面给我打电话,只有在这样密闭的空间里才会说话有回声。我们都过了少年时代了,他不用再躲在厕所里面给女生打电话而担心被父母发现,他是在躲他的女朋友。我心里发慌,躺在床上想着小五是否真实地对我好过,我想起来当我在南方的时候,他曾经陪着我去买一条棉被,因为那些日里连日下雨,我的被了,他骑着自行车从商场里替我买了粉红的棉被。但是很快我就想起来那个推着自行车扶着棉被走在我边的人不是小五,那是肯,甚至买给我巧克力吃的人也是肯。

“喂,不好意思这么晚了。”他那略显陌生的声音。

用白的打印纸,用铅笔或者是最细的圆珠笔写信,因为总是写了太多的话,总是担心纸上挤不下那些话,于是贪心地把字缩在一起,一行比一行。于是当那张寥寥数语的明信片扔信箱的时候,我想我的抒情年代算是结束了么。

小五在一个星期以后回我电话,我已经在床上睡了,枕底下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在梦里面,第一个回合的振动将我带第一层梦境,我意识到有电话来,我想大吼一声将自己叫醒,我甚至想到妈妈,要是妈妈在边就好了,她会像上学时叫我起床那样推搡我,所幸手机又振动了第二次,我彻底醒了,看到白的屏幕上,亮着小五的名字。

两年后成年的娜塔莉波特曼演了一场新的电影,突然觉得那最最好的少年时代就是这样消逝了,虽然我喜她的红发,但是已经不复少年,不再是抱着灰兔和绿,义无反顾地在街上行走的小姑娘了。

他不言语,又扯开话题说其他的,“再过两个月我会差到你那儿去,我去找你。”

“好的,你是不开心么?”他那里太安静了。

而每天上网收作家先生的电邮件已经成了习惯,并且我开始回复他的信件。如果要再次把我们的信件从文档里面找来看一定会发现很奇怪的事情,我们的信全都不像是写给对方的,我们本不会提及对方信里面讲到的事情,却只是说着自己的事情,今天看了一个什么电影,最后到想哭,或者今天煮了什么菜吃,再或者是回忆各自的故人,下雨天我讲我走路走了一条。我抱怨着北方的,风沙,乡土气息的建筑,吵闹而混的商场。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在北方的生活突然变得那么琐碎,我哪里还是那个浪漫主义的女孩,我哪里还像那个可以怀抱着一盆绿在人群里的小姑娘,那个细的,神锐利的,会学麦当娜唱iamavirgin的小姑娘。我们都提及的是电影《杀手leon》。

随意地支使人,如此武断,正是我最最讨厌的男人类型。

我失望极了,顿时就收住了记忆,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小五对我好,我只要他在那里,他在那里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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