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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3/3)

就好像凌林总让我到走走,想去,不能去。杨东科一次次用和礼诱惑我,想去,还是不能去。原来是自己拦了自己的去路,怕自己一去不复返,怕他们太遥远,怕见了比没见更容易加速心的自燃。

其实我并不想去任何地方,习惯了这座城市的安然,寂静和空气,仅仅是因为习惯而适应着这里的一草一木,正如同我适应了那些经常可以联系的人一样,他们不仅仅被我称之为“朋友”,或许他们已经被我稍不留神,私自收敛就成了“亲人”。

越是难改变的习惯只有同亲人之间才渐渐养成的。也只有亲人会纵自己的任与无知。我所拥有的他们同样可以拥有,那便是我最不起的喜怒哀乐。

不知若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所界线,还可以共同拥有除此可以共享的心情之外,还可以共同得到什么。只是心是的,却又单纯的清澈见底,又能不能轻易放言与别人共享。

就像只刺猬一样混长满了刺,却太容易被任何敌人看穿,致命。大概是习惯了害怕太过于依赖一个人,才将刺都竖得那样比直,这样可以更加有安全的保护着自己也护着那些自己所“”的人们。

但事实是谁都不会跟一个长满了刺的人接近,他们同样要保护自己和他们所“”的人。于是注定了总是有人在错过。谁都不愿意先踏一步,上的刺,结果就真的各自在各自的一方土地上左思右想是哪里了问题。

可悲的是这个问题本没有答案,谁都没有错,又都错了,没有错是因为都希望对方可以先主动的牺牲那,目的只有一个,保护自己。错的是如果对方真的牺牲了,又和谁共同分享那些心情呢。

其实错过也是一好,何必一定要了一的刺,忍着说不痛呢。与其是撕心裂肺的忍痛,不如享受淡淡的心痛。

活着也许就要痛才知自己还有知觉,过生活也是过心情,心情好自然生活好,而那些生活里的小躁动,也都成了最平凡的小曲。

第十三章日(1)

就坐在商场,影院,咖啡厅或是快餐店的某一个角落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现着形形格,心理。

一个刚刚喝的满酒气的男人,穿的一洁白坐到我的旁边,他白得有让我自愧不如他的洁净。尤其他脚上那双耐克白运动鞋,完全像是新买的一样。

他手上转着的发着亮光的黑手机,不停响着,不停通着电话。他起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了很大的一瓶康师傅红茶,又回到坐位上,边喝,边打电话,边看看我,没有停过。

听他通电话就知他是一个工作狂,自恋狂。只是我完全不明白他在像我展示他的工作如此繁忙,是否就是为了炫耀他的时间有多保贵,还可以自觉得很贵的像现在这样讨厌的坐在我旁边,让我闻到他一难闻的酒味。

又或许他是在向我证明他的确在工作上很成功,以至于可以一通一通电话打个没完。但有一我知的是,他应该是为了去掉他这满的酒气,才要喝这样大的一瓶茶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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