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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3/3)

了看lucky,最终伸手去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曾经也养过狗,是贺敬桓送的德牧,德牧大,看起来很凶,实际上很温顺,慕远歌看见德牧的第一就喜上了,那时他和贺敬桓调侃之间,他持要给德牧取名「aaron」,这是贺敬桓的英文名,从此以後,贺敬桓就很讨厌那条德牧;因为每次去慕远歌家里的时候,慕远歌叫aaron,最後得到的回应,总是一人一狗,异同声。

这场面很稽,也让贺敬桓很困扰,後来闲谈之间,他後悔自己手贱,送了慕远歌德牧,慕远歌倒是很淡定地应了一声,让贺敬桓更是郁闷。

再後来,贺敬桓死活要回了那条德牧,可没过多久,德牧就病死了。

在那条德牧病死之後,慕远歌就再也没有养过狗。

叶芳华看着慕远歌,「你什麽时候回香港?」

她这样问,心里却很清楚,慕远歌现在不可能想要回到香港,因为陆心凉的那则新闻,任谁看了也会心寒。

明明他才是最在乎陆心凉的一个,到最後,却生生被塑造成了凉薄无情的形象。

他最在乎陆心凉……想到这里,叶芳华忽然愣住,然後角轻扯,笑得有苦。

慕远歌抬看她,幽的墨瞳孔攫住她,看得她怔住,然後她看见慕远歌薄薄的开启,说,「不急。」

午饭时,董芝云留了叶芳华,叶芳华自然也不会拒绝,这一次,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慕远歌,又怎麽可能放过和慕远歌相的机会。

现在,没有顾晓曼,也没有陆心凉,只有她。她的心意藏得这麽,藏了这麽多年,总该也为之什麽,等以後想起来,才不会後悔。

她那麽喜慕远歌,如果在这样的大好机会什麽都不,那她就不是叶芳华。

午後,董芝云留在家里,叶芳华拜托董芝云照顾lucky,接着和慕远歌一起去了。

慕远歌住在董芝云家里的这几天,鲜少门,似乎他也和母亲养成了相同的习惯。

午後的光很好,气温适宜,不会太,也不会太低,午後漫步无疑是一项很惬意的运动,尤其是和慕远歌一起散步。至少,对於叶芳华来说,午後的散步,是好的。

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确切的说,是双手环在前,环抱着那本书,起初,慕远歌不太理解,为什麽叶芳华散步时会拿着本书,而且还用这样累赘的姿势。

转角,他一个转,步速慢了一些,这时後的叶芳华撞了上来,手里的书也掉在地上。

叶芳华弯下腰去捡,将书捡起来後,冲慕远歌微微一笑,「你是慕远歌?我叫叶芳华。」

慕远歌终於明白,叶芳华是在重现他和她初遇时的场景,那时候的情况和现在很相似,他们在林荫小上相撞,叶芳华怀里的书掉了一地,他蹲下,和叶芳华一起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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