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4章(3/3)

很多问题,阿弥也有幸结了很多朋友。他忘了成都是一个喜“研究”、“勾兑”的城市,他这由小众到大众的歪打正着,现在生意上,就是无限地成功。

生意的成功也算是创意的成功。广告人上了这个地方,于是很多创意会、提案会转到这里来开;阿弥成为了这个城市广告行业的知名人士,甚至有企业直接向他咨询问题。各艺术家常常落座,除了对装修品论足之外,也拉着阿弥讨论各自的奇思妙想。游客也慕名而来,各条旅游线路上的独特风光以多方式在这里展示……转间阿弥由一个封闭自我的个人主义者擢升为姿捷的社会活动家,真是人生何风!遥想司相如当年在成都坐市沽酒,杜甫宁可居茅庐,成都总有着这样把人留住的魅力,“天府之国”的誉决非浪得虚名!

开店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阿弥渐渐发现,人们当初是冲着环境和气质而来,慢慢变成了一个个小圈的固定约会,已经跟店和店主没有了关系。也就是说,开始是你阿弥带着大家玩,后来成了大家自己在玩,很多人甚至仅仅因为自己崇拜的人在这里而玩到了这里。这个时候,“烟酒所”已经跟阿弥没有了多少关系。各个圈的“意见领袖”正在形成,这状况对于生意人,也许是最好不过了;但阿弥这样的好事者,却到了十分地失落!

必须持烟酒文化的大张力,才能保证阿弥在“烟酒所”的影响空间。阿弥借由塑造品牌的思路和主导舆论的手段,思考着“烟酒所”火暴背后的问题,他正好有这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前瞻嗅觉。阿弥一方面为这样的想法着手工作,另一方面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一所谓文化沙文主义的倾向?他呢,有一个广告不是说“我的地盘我主”吗!为了加文化的话语权,他不得不再次研究烟酒文化方面的东西。

酒的世界,品丰富。世界各地的人们带着各自独特的生活受创造了自己的酒。曾经与大麻一起风靡了国校园的伏特加是产自北欧的烈酒,“北极熊”用土豆酿造来的透明灵,极大地补偿了他们躯上的笨拙。伏特加既充当“吃土豆煮、喝伏特加、打老婆”的典型俄罗斯式生活,也伴随着维京人从人蛮族步到极文化观念的民族!有谁注意到绝对伏特加、诺贝尔奖、葛丽泰·嘉宝与英格丽·褒曼同样来自瑞典这样一个事实?

第七章呛(4)

兰酒,用仙人掌酿造的怪味,是继伏特加之后在年轻人中显酷的好摆设。拉丁人的喝法是在虎上撒盐,把杯送到嘴边时,嘴灵巧地些盐、和着酒落肚,一野的豪气就随着酒气升腾。

金酒,带着松香的味。阿弥曾经最讨厌这酒了,奇怪的松香味,搞得人跟松鼠似的。毫无疑问,老人和女人更愿意喝它,加些奎宁后,她几乎可以作为补酒。

在西方人的酒盅里,阿弥觉得威士忌最俗了。这俗气正如苏格兰卫兵的服装—不穿内—是透着底的俗。粮酒的底,却无端地掺杂着橡木香!

意大利橄榄酒有着可怕的绿,也叫人不大舒服。惟有法国人的酒令人赏心悦目。波尔多地区就像是上帝恩赐的酒窖,一般的产区已经可以产惊世骇俗的好酒,大小香槟区就更加不得了。白兰地的橡木香才算是锦上添睛之笔!这样的好酒,曾经被大瓶大瓶地拿来下饭—中国人拿“人”下饭,就是一残缺的风景线。如果要下饭,还是中国白酒来得自然天成。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