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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是多么看重她,是她的好朋友。我曾经想,我只要待在她边就好,这样我就满足了。后来有一次,她心情很好地朝我跑过来,一我怀里,“我的文章发表了!”她单纯而幸福地笑着,地抱着我。从那时起,我满脑想的,就是要抱她、抱她、地抱她,一直抱着,不放开,死也不放开……不行了,我不可以再和她在一起,我一定会坏掉,完全毁掉!为什么?我应该是很喜男生的呀!我一直心仪的学长是非常男气概的人,就算现在我也这么认为。可我就是喜她!想要她,想把她占为己有,可以为她事情……有句话很适合我:“我不是喜男人,只是喜的人恰好是男人”。我喜的不是女人,只是她恰好是女人,如此而已。如此而已,只是想要抱她而已……李银河:要知,“同恋”这个词过去是没有的,直到19世纪才现,而“同恋者”这个词现在又是相当过时的。所以,我认为你不是一个“同恋者”,你只是像古希腊人那样,在恋的过程中以“”为标准,忽略了别。其实,你所恋的对象是男是女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一个人恋的对象偏巧是个与自己别相同的人,就能说明自己有“同恋”的本质吗?未必。txt电友:不知什么时候变的。我也曾偷偷暗恋过男生,但却不知从何时起变的对男生不会再脸红心,反而喜偷偷地看漂亮的女生,曾经在梦中与喜的女生接,现在的我的确有些同恋的倾向。我的父母亲是平凡的普通人,我边的朋友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了。改变的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开始变质了。自从发现自己的这倾向后我从没试图改变,因为我知,无论如何这个秘密是至死不说的,而且我也没有遇见可以让我放弃世俗观念为之相的女人。也没有机会遇到。我接面很少,所认识的人都是正常的人。所以在这环境下我再怎么变也是有限的,我会找个男人把自己嫁掉。我并不讨厌与男人来往,所以,以后的生活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个正常的女人、妻、母亲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其实人生并非一定需要情的,有许多,亲情,友情。就算少了一样情也不会怎样,我很胆小,对于超脱世俗的事情并不敢尝试,所以从不相信书中所写的那些为了可以放弃一切的事,这让我觉得很蠢。又怎么样,真的可以挣脱社会世俗的枷锁吗?有多少人可以为了放弃一切呢?至死不渝的情,只是在情小说里才可以现的情节。现实中的你我又有谁可以摆脱得了世人的光呢。就算是给自己的人生安排一个完的剧情,也许是懦弱,也许是虚伪。不过谁又能否认这不是个最好的结局呢?李银河:你的人生态度有消极。但我认为,消极也没有什么不好。用不着每个人都活得雄赳赳、气昂昂的。有的人愿意让自己的人生丰富多彩,大苦大乐;有的人愿意让自己的人生平静安宁,随遇而安。我看不两者谁对谁错,谁谁低。所以你完全有理由自己的愿望去生活。很多中国人一辈没有验过觉,他们也活过来了,也没有痛不生。只是你关于“正常”的观念有落伍。在当今世界,同恋不再被认为不正常,只是一与众不同的取向而已。bsp;我和他的情该如何延续?

网友:我,一个18岁的男孩,有些不自信,也就是有些自卑。一次偶然的相遇,使我认识了他。他第一次说了,他我。我也验到了所谓的一见钟情为何。渐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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