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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
察觉。我的意见是,要减少这个压力,尽量视之为纯粹生理的需求。在这方面,基本上我赞同你的意见。不过,再说一次,我完全尊重那些不愿意满足这些需求的人。你的意见是,自
依旧是一个禁忌?保证是的,它一直都被贴上非常负面的名声,路还很长。以前,那些自
或被认为可能自
的小孩,他们的手会被绑起来,或者是绑在床脚上。在医学文献中曾有
图,图中是一个内面有尖锐铁钉的环,这个环被
###上,如此一来,在
起时,任何达到

的希望在还没
现时就已破灭了。或者是铸一件铁衣,穿上后,双手被固定住,若是###
起,那么它所遭受到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有人在对抗这个“痛苦”时,甚至很离谱,把血和
的特殊重量作比较,并且得
一个结果:每一次
等于失去20倍的血。无法想像吧?有些人甚至认为,
是从

发的(希波克拉底就这样说),经过脊椎到###,然后被引
向外。这就解释了男人
后
觉到虚弱,也解释了智力衰竭,也和
神病产生想像上的关联。这样的例
我可以继续列举下去,从古老的历史直到当代。有些地方的人还认为,自
基本上是一
严重的
扰。真是太离谱了!这个论
当然要
烈加以反驳。大多数人应该要把自
接受为正常的、绝对没有罪恶
的行为;对另外的一些人来说,自
甚至是可推荐为治疗的方式。没有别的方式可以自我满足,却又不走这一条路,这让人难以接受。如果能够忍受人类是可以
行不
有繁衍意义的
行为的话,就要以平常心看待自
。  
但正是这一
没办法被接受。对,甚至有些人都不接受婚姻中的自
行为。这是一个相当压抑的想法,尤其是对许多男人来说,和另一半的
充其量只是一
满足自我的改良形式而已。因为,
在它的最佳形式中,基本上和自我的
验与其他传递
之
的方法有何不同?在

方面,不就是在伴侣之间放一面镜
吗,毕竟
原则上是自己个人的经历?
情,教授先生!对。因为每一
情都和自
有一
关连,可惜,由于自
而让人类负载许多罪恶
。毫无疑问的,当然要区分正常的发现和充满快
地刺激自己的
,和
迫
的、毫无节制的、直到
疲力竭的刺激生
之间的差异。那是不说自明的。不过,这一个说法还不足以构成去拒绝另外一
说法的理由。然而,又回到这个问题: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
迫
的?这要看情况而定。我无法也不能提
一般
的说法。
神上和
上的改变可能会带来过度的行为——而这可能导致当事人需要咨询,甚至需要接受治疗,就像其他上瘾的行为一样。判断是不是正常行为的标准可能是,行动受到节制,刺激某

位的情形受到如
状况、荷尔蒙情形、刺激次数、
神状况等等因素的限制。所以,不是
迫
的。对一个怀有不应该有的罪恶
的患者,你会给他什么建议?还是继续
吧。我相信,来自于自
的罪恶
只有以自
来对抗它。在这方面,我并不是指在床边的独角戏。不,是透过有目的的
摸与动作,安静而有意识地,
思熟虑地引导整个过程。我觉得,像泡澡或淋浴是比较合适的。接
温
、清洗和抹
皂、洗发、
和保养——只要时间充裕,且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
的话,这些都是正面的
验。然后,会知
这样是舒适的、
的,而不是急促的、自以为有必要的行为。顺带一提,发现自己的
(如果
时间保养它和刺激它的话),对许多人来说是在另外一
场合里可以自我控制或获得自我控制的第一步。基于这样一个充满自
的原因,在工作繁忙的一天之后,将会以迥异于疲惫和攻击的态度来对待另一半。听起来很好。我认为,连住在冰冷的喜
拉雅山上的西藏僧侣,都可从你的忧心之言中听到音乐。不过,如果这些僧侣向你建议要克制,而不是发展
官时,你要怎么说?这两者不尽然是互相排斥的。我认为,你所说的克制是放弃获得快
。然而快
并不一定是以
的方式获得。对我来说,一个特别情
的来源正存在于这样一个可能
之中。
自于有意放弃的刺激,亦即尽
需求渐增,但仍然舍弃了刺激,这就开启了对于不假思索就服从于冲动的人所无法察觉到的面向。在这方面,我还想
一步说,不过不要担心,是最后一步了。我要说的是自我禁
。像一些信仰团
之类的组织所推荐的限制和控制,会是一个舒适的痛苦和清新的快
的来源。受限于自我禁
的动机,自我禁
可以唤醒一系列的情
觉。当然,我不是要说,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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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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