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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3/3)

旁,远远伸过一双被黑袜覆盖的大脚丫。我一贯挑剔衣装,不理解穿着t恤参加宴会的,也不接受穿棉睡觉的,可是对喜的人抱有格外宽松的尺度──视若无睹,我顽地把那双黑袜当作一双柔靿儿鞋来看待。

──那天比昨天清晰。那天我们整夜清谈,说一些遥远的不需要人参与的事情,想着一些与生存无涉的遥远话题,比如成长,比如真理,我们偏执而无效地在生死中寻证意义。

2000年的冬天听到羽·泉的这首《浪漫的人》,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听得绝望,令人到有羞耻的是,泪缓慢却不容阻止地下了我的面颊。

“雪夜,街,路灯下,几个朋友,闭着,仰起,尝着雪。我们都是浪漫的人,用瞬间的领悟驱赶一生的哀愁;我们是上浪漫的好朋友,在年轻的夜里别无他求。

雪夜,床,烛火中,几个朋友,着烟,再聚首,探讨活着的理由。我们都是浪漫的人,用片刻的幻想筑起心灵的阁楼;我们是上浪漫的好朋友,在年轻的夜里品尝着彼此的拥有……”

文学是一张由想象力绘制的地图,凭借它的指引,我们必将在现实中迷路。像黄昏迟归的孩,我和匹诺曹在文字丛林中游,有时相互找寻,在游戏的快乐中,我们忘记天正越来越黑。

其实有时候文字就像煤,在别人燃亮的火里取是舒适的,如果自己开挖煤层,就容易被脏──我们常常会发现某些写作者矿工一般被煤粉涂黑的脸。而青的动的我们,如何能忍受那的诱引,就像蛾忍住烛光,蓓忍住天,初恋少年忍住心中秘密的名字?那个时候我开始书写,匹诺曹的创作更在我之前。我像是完全沉浸在愉悦中的陶工,看见皿上破朵逐渐生成;而匹诺曹已经能够在金属上镂刻了,从他的表达中可以受到被克制却依然充沛的激情。

无论在写作还是阅读方面,匹诺曹都堪称我的师长,虽然我们之间是一份兄弟般的情谊。我的大学时光基本都在无所事事中消耗了,几乎没有起码的知识积累。匹诺曹拥有值得骄傲的藏书量,博尔赫斯的作品最早就是在匹诺曹的书柜里翻找到的。那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他递给我时考虑了一会儿说:“这本书对你来说可能太了。”

法师说咒语,我们需要他咒语里的伤害和安。灰烬中重生的玫瑰、记载着神的文字的豹纹、伏在匕首中的仇恨……博尔赫斯,一个图书馆的盲者,我们只能看到光亮,而他能够看破黑暗,看到时间的贮藏。后来博尔赫斯成为我最的作家。

童年中我最的玩是一个娃娃,我给她取名叫桃兰。她的睛平躺的时候会闭上,睫特别长。在许多个夜晚我抱着她睡,她虽然从来不是勇士,但给我提供了大的神安。有一天,家里的客人走后,桃兰的一个珠突然掉了下来,我大哭起来。由于我怎么也不肯接受新娃娃,妈妈只好专门找人修好了桃兰──我一直把这理解为桃兰科手术。从此,我更是天天抱这个裙衫渐旧、曾经残疾的娃娃。月光映照下的树影勾画在墙上,有的树枝甚至像几微微弯曲的手指敲打着冰冷的玻璃……我有桃兰我不怕。长大以后,我才发现自己迷恋的许多东西都像桃兰一样,比如文字,比如想象中的情人──我在盲目之中忽略掉他们并不备某我所期待的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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