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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3/3)

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地方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温,倒还有微微的一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上的伤势就能看来——伤是准确而净俐落的一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现的时间、地、场合,都让孙志新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孙志新一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啊?孙志新抓破了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都见不到一

一步试探,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还是在它现无遗。只可惜它的牙不给力,除了得一嘴的血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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