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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国际集团的第四舰队首战告捷,击沉20艘北约舰队,顿时在全世界引起巨大反响,人们终于醒悟,皇朝集团已经从一个纯粹的商业集团,逐步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军事集团了。
同一天,美国总统布什发表讲话,谴责了皇朝战舰的攻击,称“这不是自卫性质的攻击,但是我们不怕,一个没有国家力量作为后盾的商团,是不可能战胜我们多国联盟的。”
肯尼亚总统布莱达斯也邀请我和他一起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我们分别发表讲话反击了布什的言论,他说:“是美国人挑起了这场冲突,他们以乌干达内战维和行动为借口,悍然封锁了肯尼亚的海岸线,在公海非法拦截皇朝国际集团的商船,因此才产生了冲突。”
随后我也登上了讲台,面对世界各国的电视记者和摄像镜头,我回顾了世界反侵略战争的历史,和国际反战争法的起源。
“先生们女士们——众所周知,早在1945年8月8日,英国、美国、法国、前苏联四国政府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规定对发动侵略战争的德国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该协定的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了具体的战争犯罪及其构成。1946年12月1日,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一致确认《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所包括的国际法原则。
1946年1月19日,盟军最高统帅总部特别通告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对日本的战争罪犯进行审判;并制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规定了具体的战争犯罪及其构成。
以上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了三种涉嫌侵略战争的犯罪行为和构成要件:
反和平罪(又称侵略罪),是指悍然发动侵略战争。具体是指计划、准备、发动或从事一种侵略战争或一种违反国际条约、约定或保证之战争,或参加为完成上述任何一种战争之共同计划或阴谋。
战争罪,是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滥杀平民和毁灭非军事设施和建筑。具体是指,为奴役或为其他目的而虐待战俘或海上人员、杀害人质、掠夺公私财产、毁灭城镇或乡村或非基于军事上必要之破坏,但不以此为限。
听到这些话,我想北约各国的首脑们一定会沮丧,因为至今为止皇朝国际集团从未有这种事情发生,我们的商船在公海遭遇拦截,自卫反击理所当然,没有触犯任何国际法原则。
恰恰相反,真正违反国际法原则的恰恰正是北约这些强盗国家,1999年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打着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幌子,悍然发动了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野蛮空袭,对一个主权国家持续进行了79天的狂轰滥炸。
在南联盟,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出动了1000多架战机,进行了12000次轰炸,投下了10000多吨炸弹,发射了3000多枚导弹,大肆杀害南联盟的平民,包括妇女和儿童,造成了南联盟1200多人丧生,5000多人重伤,数百万难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在这一场浩劫中,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炸毁了南联盟20多家医院,250多所学校,50多座桥梁,12条铁路线,5条公路干线,五个民用机场,甚至还袭击国际列车和公共汽车,同时还轰炸了南联盟的化工厂、化肥厂和炼油厂、发电厂,造成了大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泄漏,导致南联盟的环境和生态灾难,严重的危害了南联盟人民和邻国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由于北约的侵略暴行,致使南联盟的国民经济遭到了巨大的破坏,造成50多万人失业,200多万人丧失生活来源,直接损失达数千亿美元。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发动的这场对南斯拉夫联盟的战争,是典型的侵略战争,其侵略行径严重地破坏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权法,构成了严重的国际罪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公然挑战当代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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