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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分外般,不至于像老鹰捉小似的。

和我构想中的林相差无几:一个因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没有后天的修饰,没有城市的惺惺作态,一脸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说明了她内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们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为了显得天真,寂寥是为了勾引人靠近。

魏国宁匆匆站直,迎至门,撞到了邻桌的桌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哈哈腰。魏国宁把林带来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国宁企图拉着林的手,但林悄悄挣开了。

第四十二话:男人的自尊(9)

“这是童佳倩,我们公司的文案。”魏国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林

我伸手:“你好。”

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来,她并不习惯见陌生人,更不习惯握手这全球的礼仪。其实我也不握手,天晓得对方那只手在见你之前,刚刚摸过什么。

“就吃红烧排骨饭吧,好不好?这儿的排骨最好吃,我给你多叫一份。”魏国宁这话说得我疙瘩长了一。这么大的块儿,真是不太适合玩儿柔情似这一

“嗯。”林,惜字如金,不是因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为拘束。

我大扒拉了几饭,再咕咚咕咚下几茶,然后嘴,对林开门见山:“魏国宁家的那双袜,是我的。不过请你相信我,我和他仅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关系。”后面这句话我说得理直气壮,因为这倒本来就是事实:“关于那袜,是这样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闹矛盾,他动手打了我,我一气之下就跑了家。后来我在路上碰见了魏国宁,那时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国宁陪我去喝酒。”说到这儿,我咽了唾沫。撒谎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撒着撒着就燥:“魏国宁对朋友一向很仗义,就陪我去了。结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里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得厉害,就不小心把袜忘在了他那里。”

说完这一大通,我如释重负。其实,细想想这一大通,可信度简直低得无与比,低得没有存在的价值。倘若换作了刘易带着一个女人来跟我叨叨了这一大通,也许我会赏给他们一人一掌,然后拂袖而去。路上碰见?这全中国十好几亿的人,怎么就让你们俩碰见了?陪着喝酒?你知不知酒后最?懂不懂什么叫防患于未然?借她房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让她去住住旅馆吧?忘了穿袜?我呸,光脚穿鞋你不嫌难受吗?

可我是我,林是林,我睁睁看着她的嘴边也泛如释重负的笑意来。魏国宁说的没错,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在等待魏国宁给她一个解释,而不那个解释有多么荒谬,多么漏,她也会相信。

“对不起,我昨天不应该任。”林情脉脉地望着魏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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