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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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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爱呢?

如果不是真心爱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边,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吧。

这是计划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种会硬强迫的女人,该是她的就该是她的,强求只怕也求不来——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不懂是爱情的。如果能教会他爱人,而身边又只是她一个女人的话。

她口列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是该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钟后,龙瑾拿着小白菜回到收银机前,却不见沛书的踪迹。

她——

算是失踪了!

※※※

“我必须找到她!”冷硬不再,仅存的只有纯粹的恐惧。

几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块土地,却仍然找不到沛书,龙瑾这才不得不承认沛书失踪了。

本想直接冲向陈得胜的别墅将人讨回来的。

但再一细想,这女人的想法是永远教他摸不透的,也许她只是在气他之余,自行溜回白屋,于是乎先赶回白屋,仍是不见人影,心里才不得不承认巫师掳走了她。

该死!

他应该保护她的。

他在她身边,却没发觉危险四伏。

红龙□比起她来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宁愿奉上红龙□,也不愿让她损伤丝毫。这是什么心情?是爱吗?

如果是爱,未免太苦涩了!

“瑾,红龙□在我们手里,他不敢伤害沛书的。”

“我必须找到她。”

“你的冷静到哪里去了?”龙皋注视着她。“我们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须先冷静下来。如果让‘他’知道沛书对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会如何摧毁对你最重要的东西的。”

龙瑾紧抿着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对他而言,她是个珍宝——该死!为什么他到现在才恍悟?懂爱与不懂,已经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该是让她安然无恙。

他需要她。

她要爱情,他可以学习去爱。

从没如此迫切想要一个人,一直是习惯单独的,这种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这就是爱吗?恨不得将她绑在身边,细心地呵护她。依她傻气的天性,是需要人时时看着的。

早在二十三世纪就认识她了!在博物馆中仅存的爱情小说里,她的书占了绝大部份,从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馆里,对于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书,看着她的书,好奇于这种情感,想像她的人该是一如书中灵气而飘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却全然不如所料——

该死!该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三世纪?

当务之急,该是救她脱险,至于以后——

再狠狠骂她一顿。

然后,让她成为他的。

第11章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站在二楼的窗外,居高凝视着自己细心培育的乐园。

他是漂亮的,乌亮漆黑的头发微卷,但服贴着,充满古典气息的脸庞是那般秀气,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红唇要笑不笑,扬起绝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着头,细眯族人心魂的眼眸。

他该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书真会误以为他是个“她”,太迷人了嘛!除去美得邪气的脸蛋不谈,各方面来说都比她还像个女人。想起这点就叫她惭愧,一时之间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实。

说起这件事不气才怪!

她是自愿来的。

很笨是不是?当然是觉得理所当然,但现在却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时被他拦下,一听他自称是巫师,就毫不考虑地跟着他走,只为了替龙瑾找回青龙石。本来以为才十几岁的少年,身子又单薄,应该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种,没想到走到超市门口她就后悔离开龙瑾身边了。本想再回头找龙瑾的,却叫他给一路押上车。

他的力气大得可怕!差点没把她的手给拉脱臼!要是真弄成脱臼,一定跟他没完没了!她是写小说的耶,将来要是手不能动,要靠什么吃饭?

当然,现在又成了肉票,逃跑应该是她的责任,但怎么逃跑?他像石雕像似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如果悄悄溜出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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